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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农十师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农十师第五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来源:北屯在线 时间:2006-09-04 17:47:30 浏览:


杨志芳
(2006年8月2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农十师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将师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农十师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农十师第四次党代会以来的九年,是农十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时期。在师党委和兵团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方针,按照师第四次党代会和上级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十师实际,认真扎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和促进了全师政治、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全师各级党委和纪委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中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把自律与专项治理、群众监督、建章立制等结合起来,立足十师实际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规定》、《禁止用公款公物送礼》、《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9年来,重点开展了清理超编超标配备小汽车、违反住房规定、公费配备通讯工具、兼职取酬、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干部承包土地、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和投资入股大型农机、工程机械等工作;通过每年的“廉洁假日”宣传教育活动,狠刹了用公款吃喝玩乐歪风,多数单位普遍建立并实行了招待费限额和基层单位招待费零控制等制度,检查和纠正了一批违规问题;通过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庆典活动和精减各类会议,节约了大量经费;在抓好专项治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三重一大”等制度,并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党内监督不断强化,各单位每年都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对照检查,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中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延伸到基层单位,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了党纪国法
    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重视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作用,着重查处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案件。注重研究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和创新,建立了领导包案责任制和纪委常委会专题议案制,实行了基层划区协作办案机制和与执法机关联合办案的制度,整合了办案力量,提高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效率和质量。9年来,全师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80件,初步核实各类违纪线索285件,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4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6.63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34人;开除党籍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人。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突破了王同奎受贿案、翟玉萍贪污案、苏红兵违反财经纪律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慑了腐败分子,鼓舞了人民群众的信心和斗志。同时充分发挥保护职能的作用,在执纪办案中注意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9年来,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为28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对一批轻微违纪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诫勉谈话、下发信访通知书和监督建议书等形式进行教育和帮助,促其改正了错误。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对近几年来查结案件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和案件质量认真进行了检查和评审,处分决定不落实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案件质量普遍提高,并注重办案的综合效应,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积极帮助案发单位分析、研究、总结教训,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有效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三)认真开展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自觉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注重抓源头、抓制度、抓查处,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推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2001年至今全师医疗系统对药品、器械和一次性耗材进行了集中招标采购,仅去年和今年采购资金达3755.95万元,集中招标采购的比例达79.93%;查处了一批非法行医、假劣器械,狠抓了医德医风建设,规范了从医行为。加强对中小学乱收费的治理,建立了收费登记、公开和票据管理制度,实行了“一费制”收费,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9年来共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535.10万元。狠抓减轻农牧职工负担工作,通过师、团党委出台的各项减负让利政策和严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等各类专项治理活动,截止目前,共减轻农牧工负担1.253亿元。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建立了师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基建工程公开招投标率逐年上升,至今已达97%。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共查处213件。坚持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不断创新评议形式,普遍推行了公开办事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评议效果逐步显现,有力地推动了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围绕师党委的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了“1+3”、“1+8”文件的落实、“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国债工程、国债资金使用、安全生产等81项执法监察,共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23.47万元,为保证政令畅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改革体制机制制度,深化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和透明度。财务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全师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师团两级全面实行了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制,有64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纳入师核算中心管理,加强了资金的监管,部分单位还实行了财务报账“会审联签”制度,推进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集中采购工作,自2002年成立统一采购中心以来,共进行了400余次25大类商品的统一采购,采购资金达5485.88万元,节约资金877.26万元;土地交易市场不断规范,实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公开招投标,仅2000年至今就出让新建项目用地60宗,累计出让面积达17.7124公顷,收取出让金达1881.59万元。政务、团务、连务、企务公开制度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的步伐,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期、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普遍推行,9年来师团两级分别对66名营科级干部和11名团处级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883.06万元,对有问题的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和立案调查。
   (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方针,每年的三月和七月都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主题突出的党风廉政教育,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教育的环境。几年来,在全师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先后开展了宗旨教育、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牢记“两个务必”、“学案例,促廉洁”等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以开展“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充分运用汪洋湖、任长霞、郭斌等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评选表彰“勤廉干部和勤廉家庭”、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摄制播放专题教育片、开设纪检监察网页、反腐倡廉专栏、创作和学唱廉政歌曲、反腐倡廉图片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等多种形式,增强了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全面推行廉政建设“三谈话”制度。通过扎实有效地教育,对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后,全师各级党委及时制定了贯彻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化,又相继出台和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与之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近三年,由师党委常委带队,对全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通过谈心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总体上讲,我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得认真、抓得扎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和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七)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9年来,师纪委常委会坚持以学习强素质、以素质促工作为出发点,建立了学习和培训制度,在全师纪检监察系统先后认真开展了“三讲”、践行“三个代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教育活动。同时坚持每年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9年中,先后举办10余期业务培训,培训干部700余人次,选派了38名干部参加了中纪委和兵团纪委举办的培训学习,全师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注重纪检干部的培养和组织建设,有计划地开展了干部交流、轮岗,一批优秀的纪检监察工作者得到了提拔重用,一批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的干部进入了纪检监察系统,纪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结构等有了较大改善,纪检干部队伍的活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全师纪检监察机构比上届新增6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由上届的51人增加到72人。强化内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了《师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基层纪委书纪向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等制度,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全师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执纪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已成为我师反腐败斗争的一支中坚力量。9年来,先后有20个纪检监察先进集体、51名先进个人、85个优秀办案组、13名优秀办案人员和26个宣传教育、案管、信息等单项工作受到自治区、兵团纪委和师纪委的表彰和奖励。
    二、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体会
    回顾9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的体会到:
   (一)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这些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同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纪律要求和防范措施;始终坚持既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又严肃查处严重干扰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践证明,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在促进政治文明进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和谐中发挥出独特的重要作用。
  (二)必须坚持党委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的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保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这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争取领导,协调各方,指导下属”的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来抓,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效能。实践证明,只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才能推进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
  (三)必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反腐倡廉任务繁重,头绪众多,因此,要做好工作必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几年来,我们坚持从十师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分步实施,狠抓落实。在工作部署上,坚持把战略性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性目标和工作要求,集中力量进行整治,确保抓一项成一项。在工作内容上,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党委的要求确定全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工作措施上,对重点工作,集中力量、集中精力,以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力争取得良好成效。实践证明,只有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这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在加强治标、坚决严惩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加快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并产生了积极的综合效应。实践证明,只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就能有效遏制腐败。
    (五)必须建设一支能战斗、过得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门职能机关,担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和繁重的工作任务。纪检监察机关的战斗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几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注意加强队伍的自身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明纪律,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正确对待工作辛苦、条件艰苦、待遇清苦的实际,始终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较好地完成了组织上交给的任务,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充分展示了党的忠诚卫士的风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值得信赖的、有战斗力的队伍。实践证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组织保证。
    师第四次党代会以来,我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展是健康的,成效是明显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已初步构建,反腐败斗争正在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所提高,这些成效来自于坚决执行上级的正确决策和部署,来自于兵、师党委的坚强领导,来自于各级各部门的协助和支持,来自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参与,来自于全师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纪委常委会,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师纪检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抓得不实;一些领域、部位和环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党员干部中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以权谋私、收受礼品礼金、奢侈浪费、参与赌博等问题群众仍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一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尚未落到实处;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够好,重大问题,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单兵作战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观,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还有许多薄弱环节,体制不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乐于奉献,敢于亮剑的创新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师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五年,十师经济社会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纪检监察工作也将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后五年全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大治本力度,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实现十师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并进,努力构建反腐倡廉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坚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来抓,围绕教育崇廉、制度保廉、监督促廉的三者并重并进的工作思路,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兵师党委《实施细则》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适应惩防体系要求的思想教育机制、制度制约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1.建立思想教育机制,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理想信念及从政道德为主要内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爱国主义和廉政文化为依托,增强道德修养,牢固构筑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整合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优势,积极创新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生动形象、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思想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使之入心入脑。加强日常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激浊扬清,增强党员干部的免疫力。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渗透力和影响力,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建立制度制约机制,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举措,必须大力创新制度和机制。深化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加强改革后续工作的研究和落实;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产权交易等公开招标投标制度。深化财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师、团二级预算管理体系;规范财务开支“一支笔”行为,逐步实行联审联签、分级负责制,规范支付程序;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严禁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改革的试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廉政勤政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励处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考察评价、党风廉政“一票否决”等有关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职能转变,深化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统一采购中心的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规范运作程序,加强自我约束,充分发挥各类中心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3.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力度
    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谈话诫勉等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强化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深化和完善政务、团务、连务、企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民主恳谈、质询听证等形式,充分发挥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的作用。把党内监督同党外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同时对出台实施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都要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使权力的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二)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执行中央和兵师制定的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又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体现时代要求和创新精神的原则,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赋予新的内容,提出新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向基层和企业延伸,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团场连级干部以及基层执收执罚部门负责人的廉政行为规范。结合创建节约型机关和文明机关活动,加强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对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廉政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继续采取专项清理的手段,集中力量予以整治,并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巩固成果。要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的报告制度。
    (三)继续加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查处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是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保持高压态势的重大举措,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查办案件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或复杂的案件。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指导和支持,强化划区办案工作力度。加大信访工作力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反映,要创设条件、鼓励署名举报,实施举报奖励制度,要拓宽工作思路,通过开展下访活动、经济责任审计、廉政考核、执法监察以及从重大责任事故中多渠道拓宽案源。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贿赂、商业贿赂、徇私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以及基层干部中发生的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办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讲究策略,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和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协同办案的具体形式,建立和完善协同办案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形成执纪执法机关的整体办案合力。
    (四)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职工群众的权利
    行风是形象。要下大力气,坚持不懈地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纠建并举的方针,切实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常抓不懈。要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要认真落实“还田于民、还利于民”的政策,坚决纠正与民争利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减轻农牧职工负担、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等工作。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刹住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进一步促进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进一步巩固纠风成果。同时,要继续运用执法监察手段,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为全师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各级党委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力上高度集中,工作上高度负责,要在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上下气力、动真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而有效的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落实。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党委常委会集体定期听取基层和部门“一把手”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突出追究重点,明确政策界限,加大追究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对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只有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敢于碰硬,能打胜仗的纪检监察队伍,才能完成好党赋予我们反腐倡廉的光荣任务。各级党委要十分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在这个问题上,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到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护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的积极性,为他们大胆开展工作撑腰壮胆和排忧解难,创设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要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教育、提拔和使用;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优化整体素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自我约束,强化自我监督管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本领,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做注重学习,自觉“充电”、“加油”的学习型干部;做严格自律,为政清廉,求真务实的廉洁型干部;做模范带头,用自身的表率作用和人格魅力去影响人、教育人和带动人的表率型干部;做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深入细致的工作赢得大家信赖和支持的群众满意型干部,努力塑造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同志们,师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催人奋进,十师的未来充满希望。让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一届师党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为实现我师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