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关于印发《十师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北屯在线 时间:2010-03-30 12:56:08 浏览:

    
    师办发〔2010〕5号
各团场、公司、院校,中级法院、检察分院,师直各单位,师机关各部门:
    《十师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师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师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十师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天气应对准备工作,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兵团相关法律法规及“十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十师预防和应对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民政局,办公室主任:蔡震(兼),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和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具体措施;
    (3)总结和推广各团场、企事业单位处理突发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的经验和做法;
    (4)督导、检查全师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的应急处理情况;
    (5)宣布解除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应急状态;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成员职责
    师办公室:负责抗灾救灾的综合协调、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师党委宣传部:负责抗灾救灾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职工群众抗灾自救的典型事例,报道各团场、企事业单位采取的积极措施,弘扬互帮互助的良好风尚,曝光工作懈怠、麻木不仁、拒不作为的行为。
    师直党工委:负责师直各单位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及时清扫责任区积雪。
    发展改革委:负责抗灾救灾及灾后重建项目的申报、管理和稽查工作。
    国资委:负责其监管企业抗灾救灾的组织协调及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安监局:负责抗灾救灾的安全管理与协调工作。
    公安局:负责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抗灾救灾期间交通管制及救援工作。
    民政局:负责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困难职工群众生活情况调查工作;组织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信息,申请上级财力、物力支援。
    财务局:负责应急救援及灾害重建的资金准备,为预案演练、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
    建设环保局:负责市政设施以及房屋建筑的维护、安全巡视工作;督促检查北屯城市积雪清理、清运工作。
    交通局:负责清雪机械、运输车辆调配,配合责任单位及时清理辖区主要道路积雪;督促各团场清理连部通团、团部通国道(省道)等主要道路的积雪;对重要路段组织抢险,保障道路畅通。
    卫生局:负责调配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抗灾救灾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局:全面了解受灾团场的草料贮备情况,做好饲草料的平衡调剂工作;加强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对死亡牲畜进行检疫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灾后疫病的发生;做好对口灾情上报,争取上级财力、物力支援。负责设施农业的灾期生产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指导工作。
    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的监管,提出后续防洪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商务局:负责协调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查处哄抬物价的行为,平抑抗灾救灾期间的物价。负责抗灾救灾生产生活物资的调配。
    工会:负责组织职工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指导协调工作。
    武装部:发挥民兵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紧急动员的能力,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北屯医院: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助和服务工作;发挥本单位医疗技术优势,与团场医院实现良性互动,特别是在危重病人的治疗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新闻中心:和气象局密切配合,利用现有高科技设备,及时在电视台各频道插播最新气象信息,向全师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防雪减灾的有效方法、措施。
    电力公司:启动紧急电力供应机制,协调各大电网,启动备用电源,保证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电力供应。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供销总公司:负责冬季创收产品的销售和农资冬储工作;组织抗灾救灾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特别是要组织大宗物资投放市场,平抑灾期市场物价。
    绿环供排水公司:负责供排水应急处置;启动备用水源、设备,快速修复损坏的供排水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北屯热力公司:负责供热应急处置;启动备用热源、设备,快速修复损坏的供热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热。
    北屯交警大队:负责抗灾救灾期间北屯城区主要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突发交通事件的处置。
    北屯电信公司、北屯移动公司:负责通信应急处置;快速修复损坏的通信设备,及时恢复正常通信;为通讯盲点的抗灾救灾工作提供通讯服务。
    各团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抗灾救灾工作。牢固树立人本思想,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好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和供应,确保灾期职工群众的正常生活;认真抓好灾期的生产,带领职工群众尽快走出困境。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害信息。
    北屯镇:负责辖区内的抗灾救灾工作。加强兵地沟通,构建统一、协调的抗灾救灾体系。
    保险公司:负责灾情勘查、灾后理赔工作。
    二、演练、预警、响应及保障
    (一)演练
    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预防暴风雪的模拟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二)预警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预防预警机制,气象部门要对一周内的天气预报进行灾害预测分析,并由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报预警信号。预警信号分为四级(Ⅳ,Ⅲ,Ⅱ,Ⅰ级),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Ⅳ)、较重(Ⅲ)、严重(Ⅱ)和特别严重(Ⅰ)。
    (三)响应
    如果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发生,师启动应急响应。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1.各团场、各单位应急响应
    各团场、各单位要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确定应急工作方案,迅速组织救灾,并及时上报灾情;动用本级财务安排的救灾应急资金和储备物资;紧急抢救、转移安置灾民;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和处理善后事宜;在本级行政区域内组织救灾捐赠,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2.领导小组应急响应
    (1)领导小组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救灾工作;
    (2)组织有关部门紧急行动,协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
    (3)组织工作组赴灾区帮助指导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
    (4)向兵团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请求支援;
    (5)在本级行政区域内组织救灾捐赠,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6)组织好灾期的生产,开展洪涝等次生灾害的防治工作。
    (四)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由师武装部牵头,组织各团场民兵、武警兵团指挥部第十六中队组成应急保障队伍,进行抢险救灾,寻找失踪人员,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等;帮助灾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医疗、防疫保障。由卫生局、农业局牵头,各团场、各单位配合,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进驻灾区,建立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伤病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农业部门要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
    3.交通运输保障。由交通局牵头,各团场及公安、民政等单位和部门配合,抢修被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保障灾区交通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转移、疏散、安置。
    4.通讯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各团场、机要局配合,协调电信、移动等通讯部门及时组织力量抢修灾区通信设备和线路,保证救灾通信畅通。
    5.基础设施保障。由建设环保局牵头,各团场及发改、民政、农业、水利、交通等单位和部门配合,组织力量抢修水利、电力、交通、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负责指导灾区倒房重建,恢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
    6.物资保障。由民政局牵头,各团场及商务、卫生等单位和部门配合,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物资正常供应。特别是米、面、油、煤炭、燃油、药品等职工群众生活物资的供应。
    三、总结善后
    (一)由保险、民政、农业等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大暴风雪灾害及时做出调查处理报告及后果评估;
    (二)对在预防和处置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各单位和部门根据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预防低温冷冻和风雪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