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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门入户调纠纷,情暖春风话和谐——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纪实

来源:北屯在线 时间:2011-09-05 22:34:31 浏览:


    一、基本情况:  
    近日,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屯热力公司送来的一批关于供暖收费纠纷的案件,案件涉及被告多达100余人,涉案资金欠款金额近30余万元。  
    二、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当立案庭接到这起案件时,认为这起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立刻向院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院党组会议,一致认为这起案件具有被告人数多、涉及每位被告的资金少、案情复杂、被告身份复杂、老弱病残贫富皆有。如果一一开庭审理,带来巨大的资源浪费,给法院审判带来一定的压力,给百姓带来一定的麻烦。院长张新军提出,目前我们正在进行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我们以实际行动贯彻中央政法委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教育活动,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司法原则。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减轻人民群众应诉之累的角度出发、从平衡供需双方利益出发,切实找准解决问题的结合点,化解纠纷,促进和谐。院抽出专门力量,采取登门入户的方式进行分散调解,时间采取白天和晚上分段进行,切实将这起案件解决得有理有据,双方满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三、措施有力,方法得当。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根据热力公司提供的欠费人员名单及详细住址进行逐一梳理分类,采取有近到远、先个体户后居住户、先富裕户后贫困户、先商品房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措施,并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一是组织准备。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长张新军任组长,两名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速裁庭的法官和热力公司人员组成。两名副院长具体抓工作落实,工作协调。法官负责向欠款人员了解欠款的真实原因,阐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热力公司人员负责提供住户的详细信息,及欠款的金额、时间、未及时支付的原因。
    二是制定行动方案并做好服务工作。由于部分住户白天外出做生意或到团场种地,只有晚上才回来,工作人员晚上加班加点,根据当地时差,晚上21时至23时,部分外出种地或做生意的才有可能到家休息的情况,工作人员就在这个时间段到家询问情况,说明来意。在无法见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就用电话联系,并详细告之相关事宜。院根据工作需要,专门调配一辆微型车,做到专车专用,随时保障。
    三是积极开展“三心”服务宣传。按院领导的要求,将此次执法活动作为“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的具体实践,认真开展好“三心”服务宣传活动,即用工作人员的“热心、耐心、诚心”;使当事人感到“舒心、安心、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到司法便民服务就在身边,司法便民服务措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在8月15日晚上22时,我们来到一家欠缴两年取暖费的严某家,据热力公司人员反映该户主态度较蛮横,理由较多。当我们执法人员敲开门时,就看见她满脸的怨气。我们执法人员说明来意后,她就说“我们是低保户还交取暖费吗?温度不够热、服务不周到等等”。这时,我们执法人员拿出相关取暖收费文件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并做了准确、耐心的解释。而且还向她说明我们来是庭前调解,目的是节约大家的时间和一些费用,将问题解决好。她也是很勉强的一笑,但还是答应两天后去交。类似这样的或比这更刁难的场面经常遇到,我们执法人员总是以百倍的热心去化解,以百倍的耐心去守候,以百倍的诚心去感化。  
    四、效果明显,成绩显著。
    近期,据热力公司反馈信息,两个收费中心每天都有陆陆续续的客户去交费,大家的态度都有了好转,不再是以前那种唇枪舌战了。呈现出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主动交费的多了。三天后,部分沿街的个体户就纷纷前去交费,不再为过去理由而纠缠不清,认为工作都有不妥不周的地方,希望今后继续加强合作,互谅互让。当我们的工作进行近三分之二时,那些听到相关消息的客户就主动地将欠款交到收费中心了。
    二是积极交费的多了。一客户有一个30平方米的门面房近10年未交取暖费,主要原因是前期两家热力公司在交接的时候被兼并的供暖公司将其管道截掉了,时间不长,他本人又修复了。他拒交取暖费的理由是新供暖公司未给他修复管道,也就是未提供服务。8月18日,他主动到法院找到法官要求协助解决,并且态度诚恳,自愿将近10年的欠款一次交清。类似这种欠款户、困难户、低保户在明明白白的道理面前、公公正正的法律面前、实实在在的事实面前,在工作人员的热心劝说下都能积极主动的想方设法将欠款交上。
    三是提前交费的有了。据热力公司收费员反馈信息,8月15日,有一客户主动提出要将2011--2012年度的取暖费一次支付,可以节省一次往返交费中心的时间。虽然这种现象不是太多,但从中可以看出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他代表了一种积极向上信号,说明只要我们工作做扎实了,广大人民群众是会认可的。  
    五、收获丰厚,意义深远。
    通过此次活动,使热力公司和大部分客户之间的纠纷得以和解,大家彼此的心情得到及时沟通,更重要的收获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密切了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在活动开展的前期,热力公司的领导就说这些欠款住户都是我们多次催缴无用的情况下,才想找法院解决,大部分态度蛮横,纠缠不清,双方到一起不是唇枪舌战,就是互不理睬。开展此次活动以后,我们大家都改变了许多,增进了相互理解,有些住户在补交欠款时的话让我们深受感动,一客户说“今后只要能正常供暖,我们再也不会拖欠取暖费了。”热力公司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也都明确表示,今后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做到热心服务、上门服务、全天候服务。
    二是密切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活动刚开始,每到一次住户家,当居民听说是法院的法官时,都表露吃惊的神情,后经我们法官反复讲述相关法律知识和我们此行的目的时,大家又都路出一种高兴和喜悦的神情。用一居民的话说“原来法院法官还可以到家断案。”此次活动拉近了广大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拉近了广大人民群众与法官的感情。让广大人民群众深信法院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场所,法官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法律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具体问题的工具。不断夯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群众基础,让广大人民群众相信法院、相信法官、相信法律,让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脑海中。
    三是法官深受一次群众观点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通过此次活动,北屯垦区人民法院的广大干警深受一次群众观点教育,深深认识到:法院的基础来源于群众、法官的工作在于服务群众、群众需要法官热心的法律服务、社会需要法律公平调配利益关系。同时也让广大干警深刻理解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此次活动,我们登门入户调解的是一个个纠纷、是多年积累的一次次埋怨,但化解的其实是一个个细小的矛盾、解决的是一个个微小的社会问题。也就是这样,和谐社会的基础更加牢固、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