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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5-09-18 19:24:45 浏览: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一、 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报告-受理-审核(现场踏勘)-审定-告知

二、 应提交材料

1. 选址申请报告

2. 建设项目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性质、用地和建设规模,需要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生产项目还应说明用水、用电、用气、用热量,“三废”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工艺流程和设备配备情况,采取的运输方式和运输量,安全、防护及其他防护要求等;

3. 建设项目选址拟选方案;

4. 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需提交项目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备案文件;

三、 承诺时限   25个工作日(特殊项目除外)

四、 办公时间、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咨询联系电话:3901127 3375941

五、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