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现场审核:是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十师公证处
联系电话:0906-3353315
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龙山路316号司法行政业务综合楼一楼(市内乘3路公交车师公安局站下车)
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 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 01%。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3、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费)
4、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每件收费300元。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每件收费500元。
(3)、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每件收费800元。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2%收取;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每件收费60元。
2、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每件收费400元 。
3、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费300元 。
4、对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每件收费100元。
5、对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6、对不动产的证据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7、对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 ,每件收费300元。
8、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每件收费600元。
9、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每件收费4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每件收费500元。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收费400元。
3、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每件收费100元。
四、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五、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的0.3%收取。
六、办理遗嘱公证和保管遗嘱、清点保管遗产,确认遗嘱的效力。
1、办理遗嘱公证 ,每件收费300元。
2、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收费10元。
3、清点保管遗产 ,每件收费100元。
4、确认遗嘱效力 ,每件收费100元。
七、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每件收费400元。
八、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终止。
1、招标公证,小型招标每件收费500元,大型招标每件收费1000元。
2、拍卖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3、开奖公证,每件收费500元。
九 、保管文书、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代拟法律文书。
1、保管文书,每件每年收费10元。
2、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每件收费50元。
3、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认证事务,每件收费50元。
4、代拟法律文书,每件收费50元。
十、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每件收费30元。
十一、其他
1、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以收取手续费。
2、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
3、已经审查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监督单位及电话:
十师司法局:0906-3353148
兵团律公处:0991-235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