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业务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5-09-21 13:32:28 浏览:


申办主体:企业或其他

申办条件: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业务

申请材料:

1. 按有关要求提报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

2. 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进行评审;

4. 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

5. 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核准。

6. 以上要件齐备后,下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上午14:00

下午16:00—下午20:00

办理程序:

1、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审核。

2、 窗口工作人员对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

3、 工作人员将材料齐全的项目予以受理,办理审批文件。

4、 申请人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到发改委有关科室会签文件。

5、 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审批文件。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时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机构:十师北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地址:十师北屯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电话:0906-39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