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申办主体:企业或其他
申办条件: 基本建设项目核准业务
申请材料:
项目单位向师发改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节能审批文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上午14:00
下午16:00—下午20:00
办理程序:
1、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审核。
2、 窗口工作人员对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时限。
3、 工作人员将材料齐全的项目予以受理,办理审批文件。
4、 申请人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到发改委有关科室会签文件。
5、 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审批文件。
办理时限: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时间)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机构:十师北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地址:十师北屯市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办理电话:0906-39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