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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SSBTS-2015-10468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机关: 师市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5-09-08 11:39:58
标题: 关于协助做好2015年兵团医疗机构 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辐射防护 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师卫发电〔2015〕51号 发布日期: 2015-09-07 00:00:00

关于协助做好2015年兵团医疗机构 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辐射防护 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卫生局 时间:2015-09-23 13:15:02 浏览:


一八二团社政科、一八三团社政科、一八四团社政科、一八七团社政科,北屯医院、师监督综合执法局: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2015年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安排,兵团卫生局将继续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项目、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为确保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顺利完成,委托了中国疾控中心辐射安全所和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负责兵团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和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监测工作。计划于9月份对你单位实施相关监测工作。请师市监督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辖区内有关医院,做好监测配合工作。

附件:1.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具体监测内容

2. 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监测单位名单

                 

十师北屯市卫生局

2015年9月7日


附件1                        

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具体监测内容


1.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

统计监测兵团级、师市级和团级三级放射诊疗机构总数以及各级放射诊疗机构数量,各级放射诊疗机构中分别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4类工作的机构数量,特别是要统计各辖区内正在使用的荧光屏透视机的数量。

2.放射诊疗机构开展医用辐射防护调查。

对选定的每家放射诊疗机构开展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情况调查。

3.放射诊疗机构开展医用辐射防护监测。

对选定的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具体监测要求:

(1)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场所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①对放射诊断照射室周围,包括楼上楼下各方向,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②对放射治疗照射室周围,包括屋顶,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③对核医学场所使用放射源的房间和检查室周围各方向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对分装室和注射室进行表面污染监测。

(2)对选定的每家放射诊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监测。

①放疗设备放射防护监测。

对放射治疗设备包含医用电子加速器、头部伽玛刀、钴-60远距离治疗机、后装治疗机等设备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医用电子加速器监测指标共13项,其中X射线7项,电子线6项; 钴-60远距离治疗机监测指标共7项;头部伽玛刀监测指标共7项;后装治疗机监测指标共5项。

②核医学设备放射防护监测

对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装置(PET/CT)和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装置(SPECT)进行放射防护监测,PET/CT设备监测指标共10项;SPECT设备监测指标共7项。

③放射诊断设备放射防护监测

对常规X射线设备、数字X射线摄影设备(DR)、计算机X射线摄影设备(CR)、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乳腺X射线屏片摄影机放射诊断设备的安全防护进行监测。

各医院应监测常规X射线机5台、DR 5台,常规X射线机和DR设备不足5台时以实际数量监测;对其他放射诊断设备进行全部监测。

普通X射线摄影机监测指标共12项;影像增强器透视机监测指标共5项;CT机监测指标共10项;乳腺X射线屏片摄影机监测指标共13项;CR监测指标共18项。


附件2

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监测医院名单


项目单位

单  位  名  称

北屯医院

团场

一八二团医院

一八三团医院

一八四团医院

一八七团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