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索引号: | DSSBTS-2015-10479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机关: | 师市卫生局 | 成文日期: | 2015-09-08 11:42:59 |
标题: | 关于举办新生儿复苏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师卫发电〔2015〕52号 | 发布日期: | 2015-09-07 00:00:00 |
关于举办新生儿复苏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卫生局 时间:2015-09-23 13:18:02 浏览:
各团场社政科,北屯医院及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和死亡率,尽早实现每个分娩现场有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的目标,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新生儿复苏项目工作的通知》(兵卫妇社便函〔2015〕7号)精神,决定邀请专家举办十师新生儿复苏项目培训班,并进行师级团级师资现场考核认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9月18日报到, 9月19日-20日培训。
二、 培训地点
北屯医院六楼会议室。
三、 参加人员
(一)各团场医疗机构及附属医院妇产科1名、儿科1名、麻醉科1名。
(二)北屯医院妇产科医生、助产医生、护士2-3名、儿科医生、儿科护士2-3名及麻醉师。
已通过新生儿复苏项目国家认证的师级师资不参加此次培训。
四、 培训内容
(一)新生儿复苏理论知识。
(二)新生儿复苏技能操作技术。
(三)兵团新生儿复苏师、团级师资现场考核认证。
五、 其他事宜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带工作服。
(二)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参加培训通过兵团考核认证的,由兵团卫生局颁发师、团级师资资格证书。
(四)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详见附件)于9月1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十师卫生局(联系人:谭君,联系电话、传真:0906-3370011,电子邮箱:445331052@qq.com)。
附件: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师市卫生局
2015年9月7日
附件
参加培训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 | 职务/职称 | 联系电话 | 专业 |
备注:请在“专业”一栏中详细注明所从事专业:妇产、儿科、麻醉、助产。
填报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