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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团结、指导和组织师文艺工作者、爱好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与师文艺界的联络工作,作好协调、服务工作并指导各团场和基础单位的文艺创作工作。
(二)组织召开师文联全委会和代表大会:组织召开文联工作会议和学术研讨等会议。
(三)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评论、学术交流和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师文学艺术重大评奖活动,千方百计地繁荣全师文艺创作。
(四)拟定并实施师文艺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和扶持有志于文艺创作的各类人才。
(五)听取文艺工作者、爱好者的意见,支持他们文艺创作的积极性,保护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
(六)组织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文艺普及和推广工作。
(七)开展对外联系与交流活动。
(八)承办师党委、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十师北屯市机关大楼A523
联系方式:3377810(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