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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来源:自治区公安厅 时间:2015-11-28 12:17:36 浏览: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每证4元,自治区《关于调整户口准迁证、迁移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新价非字[1994]96号);户口薄城镇每本8元,农牧区每本6元。自治区《关于调整居民户口薄收费的通知》(新价非字[1997]48号)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每证20元

(二)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每证40元

(三)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每证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