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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十师北屯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3 19:42:5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卫生局 编辑:卫生局 浏览:
2015年十师北屯市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兵团、师党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团场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监测和基层卫生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健康水平。
一、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艰苦边远困难团场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稳步推进团场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完善试点团场医院改革工作,不断完善师医院与团场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合作机制,强化医院独立事业法人机制的落实,加强督导考核,并在条件成熟的艰苦边远困难团场逐步推进。实施以“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为主,以师医院支援边远边境师为重要内容的对口支援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兵团基本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团场医院及连队卫生室绩效考核工作,明确团场医院和连队卫生室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落实团场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团场医院改变运行机制,创新管理体制,推动团场医院院长法人制,转变服务理念,改革服务模式,保障团场卫生事业稳定发展。
年内对团场落实《十师北屯市团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管理机制改革指导意见(试行)》(师市办发〔2012〕26号)、《十师北屯市团场卫生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师市办发〔2014〕48号)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继续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培训宣传,指导医师首选基本药物,引导职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努力减轻职工群众用药负担。加强督导检查,使二级医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和销售金额比例逐步提高,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规范实施项目为核心,强化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推进兵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医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规范实施并按期完成。
二、 认真落实兵团2015年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的公共卫生项目
安排专人认真落实兵团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师团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团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团场医院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按时报送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积极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加强医改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做好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规范实施并按期完成。
三、 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和爱国卫生工作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强化分工协作和考核评估,探索建立防治结合工作模式。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机制,逐步形成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落实结核病、艾滋病“十二五”防治规划。进一步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加大检测力度,切实提高病人治疗率。加强艾滋病公益宣传和防治活动,对高危人群干预措施的效果开展督导评估,继续推进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完善结核病防治技术策略,积极推广使用耐多药结核病快速诊断技术。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结核病、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病人早期发现、报告、转诊、医防合作、患者管理、督导管理等工作,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加强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流感防治为重点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置相关病例。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以团场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继续推进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健全慢性病监测网络,积极推进营养调查、死因监测、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肿瘤登记等工作。认真做好《精神卫生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登记力度,做好病人治疗和管理工作。
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卫生监督机构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和推动卫生应急工作。抓好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预警及风险评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物资储备机制,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工作。重点做好鼠疫、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作用,大力开展团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继续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广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加大团场改厕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卫生团场创建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 加强妇幼卫生、基层卫生和健康促进工作
全面执行孕产期和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强化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以提高“两系管理”为核心,继续实施“降消”项目,积极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面。严格机构、人员准入,加强“母婴三证”管理,规范与妇幼健康相关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依法提供母婴保健专项服务技术,不断提高孕产妇、儿童的健康水平。
进一步规范团场医院和连队卫生室管理,强化基层卫生人员技能培训。推广临床医生、护士和预防保健人员团队服务,开展绩效考核,全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巩固和强化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机构的成效。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广泛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巡讲活动,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团场、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工作。围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强化“科学就医”主题宣传,结合“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 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认真组织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4—2020年)》,科学配置卫生资源。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二类医疗技术准入,组织师团医院申报兵团第二批临床重点专科和二类医疗技术项目。
进一步强化对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儿科能力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落实国家卫计委《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医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强化医疗技术、人员和设备准入管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以血透室、ICU、新生儿科室基本标准和手术卫生规范为重点,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措施。积极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