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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机关: | 师卫生局 | 成文日期: | 2016-05-05 12:17:50 |
标题: |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师卫发电〔2016〕 14 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9 00:00:00 |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
发布:第十师北屯市卫生局 时间:2016-05-10 12:13:14 浏览:
各团场,师疾控中心,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6〕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有关事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十师北屯市卫生局
2016年4月29日
附件: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停用三价脊髓灰质炎监督活疫苗的通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