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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新闻中心企业对外租赁经营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7 16:49:40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

项目编号:CZ2016-18

经第十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师财务局批准同意,委托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新闻中心企业公开对外租赁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基本情况:

第十师新闻中心原北屯得仁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和北屯额河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改制重组为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对外租赁经营,租赁范围:1.办公及专用设备,资产原值合计150.73万元(具体资产明细见附件资产移交附表);2.特许经营权。用于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婚庆庆典业务;动漫设计、大型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代办移动业务。租赁起始价为200万元/年,租赁经营期限为5年,租赁经营期间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详细情况及要求见附件《新闻中心改制企业经营工作方案》。

二、 承租经营方应具备的条件:

1. 在新疆兵团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

2. 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

3. 具备3年以上文化传媒、网络服务管理经验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需提供标的公司运营实施方案。

5. 有效的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从基本账户转账,竞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9月12日前交纳有效。

竞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信息: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勒泰天山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30861201040001531

交(或退)保证金联系人:袁会计、崔会计

交(或退)保证金联系电话:0906-3360141

三、 处置方式及起始价:

1.方式: 协议或竞价,遵守《兵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要财产转让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据报名情况确定。

2. 起始价:¥200万元/年,合同期限为5年。

四、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10日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意向竞买者须在公告报名期限内到本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承租经营条件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3. 报名地点: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五、 与会议相关的事项

1. 会议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2. 会议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北屯市新区龙山路206号)

3. 需要提交的竞价资料内容:

(1)本公告第二项“承租经营方应具备的条件”中所述的所有证明文件,其中身份证及营业执照须为原件。

(2)报价(为第一次报价,不得低于200万元/年)。

要求:所提供的竞价资料一式五份,一本正本,四本副本,并在每本资料封面标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竞价资料需密封,并在2016年9月12日10:30之前提交,逾期不予接受。

五、 发布媒体:《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

六、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周 宁  

联系电话(传真):0906-3360140(F)或3378944

邮 箱:18199066672@163.com  

 

附件:1. 新闻中心调拨至文化公司资产明细

            2.新闻中心租赁经营方案(交易中心)

            3.(竞价方式)评审标准

            4.租赁合同新闻中心20160823

 

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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