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十师北屯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6-09-28 17:33:56 浏览: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十师北屯市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兵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卫生系统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 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2. 1 建立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人间禽流感疫情时,师市及疫情发生地党政要在师市的统一领导下,与农业、出入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财政、宣传、公安、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2. 2 师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 师市及疫情发生地党政要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要立即成立由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专家组成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迅速组织有关专业卫生人员等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尽快确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组织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依法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要根据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按照本预案疫情处理措施的要求,及时向师市党委和兵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动态,适时调整控制对策。按照疫情解除判定标准,及时向师市党委和兵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解除疫情的建议。

3 人间禽流感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3. 1 疫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3. 1.1 师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间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发现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3. 1.2 师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人间禽流感疫情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

3. 2 疫情监测和报告

3. 2.1 师市北屯医院作为人间禽流感监测医院,开展日常的人间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动态监测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特别是住院的呼吸道感染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当发生动物禽流感疫情时,可在重点地区增设监测医院,开展高暴露人群的监测,必要时,向师市党委和兵团上级医院提出援助申请。

3. 2.2 发生人间禽流感疫情的团场,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日常监测资料,适当扩大监测地区范围和采集标本的数量。

3. 2.3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发现人间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同时分别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上报师市卫生局和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3 疫情确认

根据《全国卫生系统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规定,人间禽流感病例的确认权在国家级。

3. 3.1 师市人间禽流感病例的实验室检测工作,由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检测结果须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流感实验室(国家流感中心)进行复核。

3. 3.2 师市人间禽流感病例的诊断,经师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进行会诊,由兵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进行复核,并须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人禽流感防治专家组进行最终确认。

4 人间禽流感疫情的综合防治措施

人间禽流感疫情的处理,要坚持师市领导,部门配合,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的原则。

4. 1 医疗救治

4. 1.1 师市北屯医院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成立医疗专家救治小组,负责医疗救治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服从本地区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指挥,作出快速反应,携带必须的医疗器械、药品及防护用具等及时赶赴现场,有效开展医疗救治,并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工作。

4. 1.2 收治禽流感病人的医院,每日应及时向兵团、师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病人病情和治疗情况。同时,要加强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医院内感染。

4. 2 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4. 2.1 发现人间禽流感疫情时,师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做好流调人员和消杀人员的个人防护。

4. 2.2 对现症病人实行就地观察、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预防性服药、留检,实行医学观察10天,必要时予以隔离。

4. 2.3 及时做好疫点的消毒处理。

4. 2.4 在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内,开展疑似病例的搜索,追溯传染源,确定疫点范围;开展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暴露因素的调查。

4. 2.5 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区范围,必要时报请自治区政府对疫区实施管制。疫区范围内禁止活禽在市场销售、运输、交易。

4. 3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人间禽流感疫情发生地要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搞好厨房卫生,不生食禽肉及其内脏,解剖活(死)家禽、家畜及其制品后要彻底洗手。

4. 4 落实以切断传播途经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师市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清理环境卫生,开展消毒、灭蝇工作;在团场组织开展改水、改厕,推广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尤其要在疫区内广泛开展防蝇灭蝇,做好对疫区内厕所、粪坑等外环境的随时消毒,以及团场改厕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

5疫情的解除

经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师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师市党委及兵团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治。

疫情解除后,师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及时总结疫情及调查处理情况,逐级报告兵团卫生行政部门。

6疫情的公布与通报

根据《全国卫生系统突发人间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规定,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向有关方面通报和向社会发布人间禽流感疫情信息。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兵团卫生行政部门的授权,通报和发布疫情信息。

7保障措施

为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控制人间禽流感疫情的各项准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7. 1 技术保障

7. 1.1 师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人间禽流感检测初筛实验室。初筛实验室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检测工作。

7. 1.2 师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对各级各类专业卫生人员进行禽流感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使其掌握禽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疫情,迅速采取初步救治和隔离、防护措施。要组织有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应急队伍,并进行业务强化培训,随时准备参加医疗救护、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 2 医药物资保障

师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非等)、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医药物资的储备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