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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免费惠及兵团各族群众
发布时间:2017-01-06 15:51:5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社保局 浏览:
为进一步扩大兵团各族群众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近日,兵团党委实施了一项促进新疆和兵团社会稳定的重大惠民工程。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兵团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保障对象为兵团范围内具有新疆户籍的居民、参加兵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居民和援疆工作人员。保险责任为人身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和住院医疗等给予补偿,保障对象个人不缴费,保险费由兵团各级财政安排,兵团财政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按10元/人年标准筹集,保险期限一年。受托商业保险公司将在兵团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窗口经办此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