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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师市全民健康体检 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3 15:48:35    信息来源:卫生局     编辑:黄秋平    浏览:

各团场社政科,师市直属有关单位,师市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党委决策部署,总结师市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的成就和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持续推进深化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师市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65人。

二、 评选推荐范围对象

(一)先进集体评选推荐对象

1. 在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市各团场、屯南社区、师市各级医疗机构,师市各级新闻宣传部门、师市各级财政部门、师直3个街道办和3个社区、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共计60个单位,评选推荐比例控制在15%以下,产生9个先进集体。

2. 参与地方体检工作的各级医疗体检机构。共计6个单位,评选推荐比例控制在15%以下,产生1个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

1. 在师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中积极参与体检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共计732人,按照8%的比例评选推荐,产生59名先进个人。

2. 参与地方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共计70人,评选表彰比例控制在8%以下,产生6名先进个人。

三、 评选推荐表彰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认真落实兵团、师市关于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的各项部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2. 制定了本单位实施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具体方案,把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3. 坚持因地制宜,认真总结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经验,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善于发现、解决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4. 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完成质量高,参加体检人员比例高,参检人员信息录入比例高,受检居民受益程度高,社会普遍反响好。

(二)先进个人

1.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2. 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善于钻研、业务精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在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4. 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有突出贡献或感人事迹。

四、 评选原则

(一)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以师、团为主,面向基层、面向工作第一线;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五、 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明确责任,逐级推荐。各团场,师市直属有关单位,师市机关有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三)评选重点放到业务工作的一线,面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职工。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30%。

六、 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和“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七、 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由推荐单位写出推荐报告,并填写《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1)、《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2),各一式三份,经各单位审核同意后,于1月11日前报送师市卫生局,上述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罗振华

联系电话:0906-3370303

电子邮箱:1473593568@qq.com

 

附件: 1.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 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十师北屯市全民健康体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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