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新疆中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20万t/a工业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06 16:46:0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工业园区     编辑:工业园区    浏览:


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新疆中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其年产20万吨工业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环评工作于2017年1月10日在第十师政务网站发布第一次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所关注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及各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现通过第十师政务网站进行第二次公示,继续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1、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中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20万t/a工业硅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煤化工园内

项目概况:建设项目总投资172382.98万元,年产20万吨工业硅。项目拟建设16×33MVA工业硅矿热炉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年产化学级工业硅20万吨,年回收微硅粉约9万吨。项目由原料工程、冶炼工程、公辅工程及生活办公区组成。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

产生来源:施工期将产生施工扬尘;工业硅生产主要采用电炉冶炼,其废气产生点主要为矿热炉冶炼烟气、出硅口烟气、原料卸料和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成品加工粉尘和装置区、原料堆场等无组织粉尘排放。

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施工车辆遮盖篷布运输等降低施工扬尘产生;对矿热电炉排放的烟气采用半干法脱硫治理和SNCR脱硝治理,每4台电炉共用1根80m高烟囱排放烟气;原料卸料、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硅石、木块堆场设喷淋洒水装置及防风抑尘网;厂区设封闭式煤仓贮存洗精煤。

环境影响:本项目各生产工序配套环保设施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污染源能够保证达标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开阔平坦,平均风速大,有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项目建设投产后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产生来源:施工期废水;运营期工业硅生产净环水排污水、硅石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石墨电极中煤气发生炉排放废水。

废水控制措施:施工期废水综合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环节,不外排;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用于硅石冲洗,硅石冲洗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硅石冲洗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处理达标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环境影响概述:本项目实行清污分流,工业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在厂内处理后综合利用,本工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产生来源:施工期建材垃圾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电炉硅渣;电炉除尘器收集的微硅粉;上料及供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成品加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耐火材料;生活垃圾等。

控制措施:施工期采取规范的施工行为,废弃物全部综合利用或随施工结束时清除;电炉炉渣含硅较高,收集后外售;电炉除尘器收集的微硅粉经加密后外售作混凝土添加剂;上料及供料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回用;成品加工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作为副产品微硅粉外售;废耐火材料在厂区临时贮存,最终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环境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原则,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产生来源: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及运输车辆。

控制措施: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对厂房等进行隔声处理及加强厂区绿化工作等措施。

环境影响:经建筑隔声及采取其他消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5)风险防范

为减轻和消除环境风险事故的不利影响,评价针对本行业容易出现的各种环境风险,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之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工艺选择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程度内;通过公众参与分析,当地群众支持该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起到促进作用,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风险控制”的目标。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 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全面地了解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环境问题,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通过公众参与,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环评单位编制,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环评单位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

(3)工作时间表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在第十师政务网站上发布10个工作日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和收集。

(4)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2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5)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公示网站为第十师政务网站,报告书可采用打电话、发邮件索取或到评价单位查阅。

(6)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络公示、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调查。

(7)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了项目建设方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5、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进行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内;

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硅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屯工业物流园区煤化工园

联系人:陈振华

电话:18699071388

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5号院中乐大厦5层

联系人:孔勇强

电话:13899836200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废等;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如大气、噪音、污水、固废等;对本环评的环境影响结论是否认可;

(4)该项目在生产运行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

(5)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此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