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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工伤人员喜获工伤待遇大红包

发布时间:2017-02-24 19:15:02    信息来源:社保局     编辑:黄秋平    浏览:

2017年,新春即将到来之际,兵团工伤人员收到了一个大红包,根据兵人社发[2016]11号文件规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将进行调整,调整待遇标准从2015年1月1起执行。

据十师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科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待遇调整的标准如下:

1、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7元,二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42元,三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28元,四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14元,五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六级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1元。

2、 生活护理费的调整标准。按照护理依赖程度,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4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1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6元。

3、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14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86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此基础上增加29元。

十师受惠于此次待遇调整的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人员共计67人,补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26.4万元。春节前夕,十师工伤待遇及调标补发待遇已全部发放到待遇享受人员银行卡中,使国家、兵团政策更快、更早、更准确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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