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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北屯市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17:28:0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财政局    浏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北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北屯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5年北屯市财政决算已经编报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北屯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提出2015年北屯市财政决算报告和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15年,在师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师市财政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师市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立足实际,以全面深化财政财务体制改革为主线,以“三严三实”和“四强”专题教育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收入,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全面提升财政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师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北屯市地方财政收入237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较上年增加5631万元,增长31.1%。北屯市地方财政支出497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较上年增加26335万元,增长112.7%。

一、 2015年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85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5500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调入资金2565万元(主要是师盘活存量资金调入)。

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

上述北屯市收支决算数,与2016年1月向北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2015年北屯市预算执行数比较基本一致,增加了自治区返还性收入4万元。

(一)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34万元,为预算的113.1%,较上年增加5150万元,增长29.5%。其中:税收收入21755万元,为预算的112.7%,较上年增加4680万元,增长27.4%;非税收入879万元,为预算的123.8%,较上年增加470万元,增长114.9%。各主要收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增值税1414万元,较上年增加28万元,增长2%。

2. 营业税12316万元,较上年增加3292万元,增长36.5%。

3. 企业所得税1219万元,较上年增加275万元,增长29.1%。

4. 个人所得税2155万元,较上年增加695万元,增长47.6%。

5. 其他各种税收入4651万元,较上年增加390万元,增长9.15%。

6. 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831万元,较上年增加458万元,增长122.8%;罚没收入29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1.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万元,较上年增加9万元,增长90%。

7. 上级补助收入7885万元,较上年增加5814万元,增长280.7%。其中:

1)返还性收入145万元,较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2.8%。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62万元,为本年新增收入。其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及在职基本工资的补助资金561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50万元,纺织服装企业缴纳增值税收入补助2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78万元,较上年增加48万元,增长2.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万元,与上年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1031万元,增长11.7%;医疗卫生11万元、节能环保2万元、农林水事务929万元。

8. 上划中央及自治区税收和非税收入9094万元(自治区为185万元),较上年增加950万元,增长12%。

(二)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56万元,为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8273万元,增长37.29%。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6万元,较上年增加3631万元,增长89.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3%,主要是提高干部职工收入、补往年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缺口、市政项目前期费等。

2. 国防支出201万元,较上年增加55万元,增长3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7%。

3. 公共安全支出3118万元,较上年增加182万元,增长6.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

4. 教育6828万元,较上年增加1053万元,增长1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2.4%,主要是提高干部职工收入、教育产业园区和职校建设支出等。

5. 科学技术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增加38万元,增长3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5%。

6.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2万元,较上年增加64万元,增长7.4%,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3万元,较上年增加1954万元,增长142.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9%,主要是提高干部职工收入、小额贷款担保贴息、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楼等。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2万元,较上年增加87万元,增长3.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

9. 节能环保支出52万元,较上年减少1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主要是绿化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1518万元,较上年增加254万元,增长20.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主要是提高干部职工收入、街面改造等。

11. 农林水支出1551万元,较上年增加113万元,增长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

12. 交通运输支出731万元,较上年增加548万元,增长29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主要是公交站亭建设。

1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万元,较上年增加26万元,增长10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

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12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

15.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增加78万元,增长39.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

16. 住房保障支出60万元,较上年增加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

17. 其他支出13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360万元。

(三)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和资金结余情况

2015年,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万元,为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的乡镇邮递员补贴。收支相抵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转下年支出2万元,为自治区转移支付的纺织服装业补助资金。

(四)超收收入安排情况

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34万元,较年初预算20011万元超收262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1755万元,较年初预算19301万元增收2454万元;非税收入879万元,较年初预算710万元增收169万元。

按照新《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故本年超收收入全部用于补充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

2015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补充2623万元,上级返还性收入结余补充4万元。

(六)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5年,北屯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19769万元,执行中收入预算调整642万元(营业税调增4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2万元从基金预算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后预算数204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9769万元,预算执行中调整增加10689万元,主要是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881万元、上年结余1万元和调入师盘活存量资金2565万元用于安排增加支出,以及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2万元安排的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后预算数30458万元,当年支出30456万元,年终结余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二、 2015年北屯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120万元,较上年增加480万元,增长75%。原因是上年为教育附加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本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核算反映,而本年新增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二)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1120万元,较上年1065万元增加55万元,增长5.16%。

(三)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11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2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5年,北屯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安排242万元,执行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2万元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务转贷资金,将师预算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20万元转入市财政反映,调整后预算数1120万元,当年收入112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242万元,执行中调整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20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120万元,当年支出1120万元。

三、 2015年北屯市地方债务收支情况

2015年,自治区核定北屯市政府债务限额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亿元,专项债务3.9亿元。当年北屯市无新增债务。

(一)置换政府债券

2015年,北屯市争取自治区置换政府债券2.55亿元,均为一般置换债券,但因北屯市一般债务只有1.6亿元,根据《关于调整自治区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通知》(新财预〔2015〕177号),自治区调减了北屯市1亿元债券转贷额度,故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1.55亿元。

自治区调减的1亿元债券转贷额度,将在2016年通过争取自治区专项置换债券解决。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15年北屯市偿还债务0.49亿元,主要是得仁城市投资经营经营有限公司归还到期银行借款。

截止2015年底,北屯市政府债务余额5.05亿元(包括置换债券资金2.55亿元、农行借款2.5亿元),小于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屯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5.5亿元。按财政部政府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初步测算,北屯市2015年综合债务率约为91%,较上年综合债务率下降了16个百分点,由债务风险预警地区转为债务风险提示地区,北屯市总体债务风险可控。

四、 2015年北屯市支出政策实施和落实北屯市人代会预算决议情况

2015年,面对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压力,在师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师市财政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应对困难挑战,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各项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面深化财政财务改革,圆满完成了北屯市人代会确定的财政预算任务。

(一)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大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积极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一是通过加强政策研究,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争取自治区一般转移支付资金5610万元,填补了北屯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的空白,提高了基本运转保障程度,市财政调控能力和保障实力逐步增强,保证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的及时落实。二是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争取自治区转贷政府置换债券资金2.55亿元,并全部用于归还了得仁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存量债务,极大地缓解了北屯市偿债压力,减轻了资金成本负担。三是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政策。按照自治区部署和文件要求,清理了涉企收费,试点了营改增政策,提高了小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四是落实了师市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师市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优惠政策、促进职工多元增收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大了财政资金的投入支持力度。

2.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按照“保障民生,支持重点”的财政投入原则,优化支出结构,将财政支持重点聚焦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生态上来,全力保障师市党委在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的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围绕“四大功能区”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功能区的顶层整体规划设计,对各功能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基地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给予财力保障和支持。二是积极推进PPP模式,通过创新投融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目前,已有效推进取得实质性进展的PPP模式项目3个,其中智慧城市项目已实施,北屯工业物流园公共管网基础设施项目和北屯市得仁山生态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和总规。三是为不断提升城市品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北屯“五城”联创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市政建设项目、城市维护、拆迁及项目前期费。四是为提高市政公共服务能力,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运行、维稳、生态、民生项目建设。

(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1. 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2015年,市财政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一财政重点工作,在政策减收因素较多、新增税源不明显的情况下,强化组织收入措施,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挖潜增收,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地方财政收入2.38亿元,较上年增长29%。

2. 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支出原则,统筹安排财政支出,支出进度明显加快,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对涉及人员方面的支出优先足额保障,确保了提高津补贴和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政策的及时落实。同时,深入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控 “三公”等一般性支出。

3. 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为切实缓解政府偿债压力,规范地方政府置换债券的使用管理,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并严格按照债务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债务额度,按规定在自治区限额内举债,通过综合评估债务风险,将风险评估和限额管理结合起来,防范债务风险。

4. 扎实开展财政工作。一是深化财政财务改革。根据自治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制定了《十师北屯市财政财务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健全完善内部预算管理制度为重点的9项财政财务改革任务,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落实了责任,各项改革有序进行和完成。二是依法加强预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制定了《师市加快预算支出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预算执行责任落实,按月清理清算和督促落实,以促进预算加快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维护财经纪律。围绕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财经纪律大检查和治理“小金库”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接待、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行为。五是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不断规范。积极同上级财政协调,对本级非税收缴管理平台软件进行调试使用,对财政相关人员非税收入“收缴分离”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平台进行培训,建立和完善了非税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切实保障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开展了新预算法、企业财务一体化平台应用、基层医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新差旅费和会议费等政策制度的培训,举办了“一生只做一件事,我为师市理好财”主题演讲比赛,营造了积极向上,爱岗敬业的舆论氛围。增强了全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强化了财政工作的宗旨意识,打造了从严从实的良好作风,提升了研究政策、破解难题的能力,打通了财政工作深入基层,贴切实际,贴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发挥了财政服务基层的职能作用。

在圆满完成本年财政工作的同时,通过总结,感到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预算编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还需加强,财政改革力度还需加大,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全面。对此,我们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按照师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落实市人大一届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进一步深化财政财务改革,不断完善预算编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师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北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做出的决议,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积极作为,拓展思路,求实创新,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努力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防范财政潜在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实现师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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