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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3-27 17:27:08 浏览:

序号 2

职权编码 BTSS-KJJ-QT-001

职权类型 其他

职权名称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推荐

职权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兵发〔2015〕63号),由师市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兵团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

责任主体 师市科技局

承办机构 科技局办公室

责任事项 "  1.遴选责任:依据《兵团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在师市范围内组织遴选,受理各基层前段时间推荐的兵团科学技术奖项目材料,对项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告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意见(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核评审责任:对通过遴选的项目材料,按照兵团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要求审核材料。

  3.组织推荐责任:审核通过的项目,报送兵团奖励办。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 不按规定的流程处理的;

3. 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收受贿赂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