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序号 2
职权编码 BTSS-JYJ-GF-002
行政权力类型 行政给付
行政权力名称 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法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第二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责任主体 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承办机构 十师勤工办
责任事项 "1.审核环节责任:对各中职学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2.事后监管责任:接受监督举报,及时处理相关咨询投诉信息。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受理的;
2. 未严格按照资助标准执行的;
3. 在审核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4. 未按要求使用资助金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