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行政给付2: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3-27 17:29:13 浏览:

序号 2

职权编码 BTSS-JYJ-GF-002

行政权力类型 行政给付

行政权力名称 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法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第二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责任主体 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承办机构 十师勤工办

责任事项 "1.审核环节责任:对各中职学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2.事后监管责任:接受监督举报,及时处理相关咨询投诉信息。

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而受理的;

2. 未严格按照资助标准执行的;

3. 在审核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4. 未按要求使用资助金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