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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力1:幼儿园等级评定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3-27 17:36:29 浏览:

序号 1

职权编码 BTSS-JYJ-QT-001

行政权力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行政权力名称 幼儿园等级评定

法定依据 "【地方规章】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地方规章】关于印发《十师北屯市学前教育发展性评估办法(试行)》等三个评估办法的通知(师市办发〔2015〕74号);


"

责任主体 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承办机构 综合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告知申报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对幼儿园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并进行初审;

3、决定责任:作出分类定级决定,并信息公开;

4、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 不按规定的流程处理的;

3. 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收受贿赂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