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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182团~184团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公路工程PPP项目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7 19:52:4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第十师182团~184团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本采购项目已由兵团第十师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兵团第十师,项目采购人为第十师交通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采购人名称:第十师交通局

采购人地址:新疆北屯市彩玉路1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906-3352946


采购内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资格预审


采购金额:120000万元;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兵团第十师182团以南约18公里,与“第十师北屯市~第六师五家渠市~乌鲁木齐市公路”(工可研阶段)设置单喇叭互通衔接,之后沿西干渠北侧前行,在184团西北侧与“第十师巴音托海~184团~第八师149团(东阜城镇)公路”(工可研阶段)设置双喇叭互通衔接,之后跨越X835、奎北铁路,继续沿西干渠北侧向西南方向前行,在137团部西北约25公里处上跨G3014,设置双喇叭互通与G3014相接,之后与G217以平交形式相接,以平交口作为本项目终点,路线全长157.34公里。

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包括第十师182团-184团公路建设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管理等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北屯市

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3)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2015年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2013年度至201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申请人至少具有一项在国内参与投资的公路PPP项目或类似投资项目的业绩;

(5)申请人具有能够覆盖本项目投资额的银行授信证明文件

(6)申请人包括企业本身、企业法人代表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和不良记录,近五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第十师交通局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收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局

开户行:北屯工商银行团结路西分理处

账号:3008130209026400491

报名申请开始时间:2017年3月27日

报名申请结束时间:2017年4月3日

时刻说明: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17日上午11:00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

合作期:建设期3年,运营期限15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即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造、运营、管理等职责,项目公司仅拥有经营权及获取服务费的权利,项目土地、设施、设备等资产权属仍归政府方,政府方边界控制在公共产品及服务的管理、公共服务质量和数量的监管、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方面。

评审方式: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结果通知: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通过/未通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本公告发布媒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网

说明:以上项目介绍及运作方式以最终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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