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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2:预算执行的监督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3-27 19:23:46 浏览:

序  号 2

职权编码 BTSS-CZJ-JC-002

行政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行政权力名称 预算执行的监督

法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行政法规】《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应当接受本级财政部门有关预算的监督检查;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要 求,如实提供有关预算资料;执行本级财政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  "

责任主体 财务局

承办机构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是否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