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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师市社保局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7-03-28 13:45:33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社保局    浏览:


2016年师市社保经办工作计划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师党委六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兵、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总体部署,以扩面征缴为主线,以推进全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全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严格基金管理、夯实经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为师市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一、 加强扩面征缴工作

(一)着力落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按照十师全民参保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动态更新和清零机制,保证全覆盖成为常态。运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施,提高不同人群的参保率、续保率,重点解决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漏保问题。

(二)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确保待遇支付。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规范缴费基数管理,提高参保缴费率,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依法征收,规范基金征缴行为,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做好待遇调整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 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三)全力推进全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按照兵、师党委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全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继续做好系统测试和数据整理比对及宣传测试工作,规范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全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三、 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四)加强基金管理工作。完善团场基金财会制度和核算办法,做好年度基金预算、决算,强化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做好基金收支计划。积极配合兵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两表合一系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财务分析决策支持管理系统和财务业务一体化条码信息系统的建设。

(五)强化社会保险稽核、清欠和反欺诈工作。加强与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逐步形成联合防范和共同打击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缴费诚信制度建设,全年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不少于参保总人数的20%。依法加大待遇支付稽核工作力度以及对欺诈骗保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 有效提高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管理水平

(六)积极做好大病保险经办工作。继续按照兵团要求,做好大病保险经办工作,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兵团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招标确定后,及时按兵团制定的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流程,做好与商业保险机构顺利对接工作,保证待遇及时发放。

(七)继续加强定点医院的监管工作。继续完善总额控制和医疗服务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定点医院的住院、治疗、检查、用药等医疗行为,加大我师医疗保险待遇稽核和违规处理力度,遏制过度住院检查,挂床住院等现象,控制医疗机构的过渡医疗及不合理费用的增长,引导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推进工伤、生育、医疗保险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和提升工伤保险医疗与康复服务管理。

(八)创新管理手段,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加快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实时传输,实时监控;完善定点医院基金运行数据情况分析体系(定点医院按社保局要求建立的考核数据软件),促使定点医院随时掌握医保数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拓展医保基金监督范围,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从业务数据为抓手,对医保基金涉及的各个管理层面实行监督全覆盖。按照兵团要求逐步推进医疗智能监控工作,完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积极运用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监控管理。

(九)做好工伤费率调整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文件精神,准确划定用人单位行业类别,科学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十)发放稳岗补贴,防范失业风险。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社发〔2015〕108号)要求,做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经办工作。

五、 夯实经办机构管理基础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互联网+社会保险”惠民服务工作。大力推进电子社保,积极推广兵团12333微信查询平台和社会保险查询一体机的使用,探索和推进社会保障卡的应用。

(十二)继续加强和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业务档案管理电子化,发挥档案管理服务功能,继续规范档案管理,对照档案管理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十三)着力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加强新招录社保工作人员和基层经办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培训,加强对信息技术、财会、医疗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强化业务技能,提升经办业务能力。

(十四)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坚持推行经办业务公开,经办机构办事公开,拓展政务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六、 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十五)继续加强宣传工作。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利用多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有效推动政策入心入脑,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 持续加强作风和廉政作风建设

(十六)巩固窗口部门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 细化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优化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定期对经办窗口作风建设进行检查,加强服务监督和监管。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政教育,对出现、查出的问题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坚持党建、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和局经办管理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抓好思想教育工作。

2、 加强对团场社保所基础业务工作的管理考核工作,规范社保所各项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对参保人员服务工作。

3、 将党建、精神文明、保密、综合治理、消防安全、档案管理等工作纳入到全局整体工作计划,根据各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与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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