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行政监察18:审查配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3-28 17:29:23 浏览:

"序

号" 18

职权编码 BTSS-ZJJ-JC-018

"职权

类型" 行政监察

职权名称 审查配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

职权依据 建设工程申报规划许可前,须经北屯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查配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通过窗口“一站式”服务大厅履行有关程序。经审查合格后签发《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并在绿化设计图纸上加盖“绿化方案审批专用章”,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等手续;未经审查,不予核发《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责任主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事项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2.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

3.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图及其说明书;

4.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投资预算;

5.绿化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6.确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绿地指标的补偿措施。

"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违法实施监督检查,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