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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检查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3-29 17:37:21 浏览:

序  号 1

职权编码 BTSS-NYJ-JC-003

行政权力类型 行政检查

行政权力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检查

法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016年1月1日修订实施)

【部委规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 2011年9月25日实施)"

实施主体 农业局种子管理站

承办机构 农业局种子管理站办公室

责任事项 "1、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执法巡查、专项整治检查、上级交办事项的检查以及举报投诉检查等。

2、年度检查:每年对种子经营许可单位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

3、证后监督抽查:每年检查获证单位总数的30%。重点检查群众举报投诉或者取证未满1年的种子经营单位"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 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 违法实施监督检查,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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