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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G217线-181团一营公路、第十师G216 线-181团一营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3-30 20:52:0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交通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单位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要求,现将环评报告主要内容及总体结论公示,请关心该项目的社会公众对该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概要

1)项目名称:第十师G217线-181团一营公路、第十师G216 线-181团一营公路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拟改扩建第十师G217线-181团一营公路、第十师G216线-181团一营公路建设项目,路线总 18.810km其中G216线-181团一营公路起点位于阿勒泰市南侧,接G216 线 K12+600处,途 1813连、181团一营营部、1811连,终点位于181团一营南滩水库旅游景区,路线全长9.810kmG217线-181团一营公路起点位于阿勒泰市西侧,接 G217线K13+400 处,途经1812连、181团一营营部,终点位于181团一营南滩水库旅游景区,路线全长 9.000 km;公路采用二级公路建设标准改建,路基宽度16.0/12.0/8.5m,设计行车速度60km/h

5)本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为110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资金和自筹。

6)建设地点:第十师181团一营。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

2)道路运营中,水环境主要污染物为因降雨产生的地面径流和汽车漏油产生的油污等污染物。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辆噪声。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在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属于一般固废。

三、 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措施

1)针对汽车尾气,主要是通过加强绿化,合理选线,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减小其对环境的影响。

2)针对水污染物,完善路形及排水收集系统设计,保证运营期路面积水能及时排干,防止长期浸泡路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

3)在道路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尽可能综合利用后,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

4)拟采取的降噪措施为:严格限制车速,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定期监测机动车噪声,对超标车辆实行强制维修,噪声达标才能上路行驶,逐步淘汰噪声较大的车辆。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选线合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报告书简本,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或信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邵工     电话:0906-335461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18

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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