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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江南春农贸市场项目备案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05 17:03:0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发改委 浏览:
根据兵团《关于印发〈兵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等五个投资体制改革文件的通知》(新兵发〔2005〕46号)精神,我委对北屯市江南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了初审,该项目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规定,同意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企业全称:北屯市江南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企业法人代表:王军。
3. 项目名称:北屯市江南春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4. 建设地点:北屯市新城区。
5.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交易商铺面积1.2万平方米,大棚交易面积0.4万平方米,保鲜、冷库等为0.2万平方米,交易服务大楼0.2万平方米。
6. 投资总额:5800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
7. 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建设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第十师发展改革委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委将批准该项目建设。
8. 联系电话:0906-3372730(办)
联系地址: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