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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17:49:02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农业局 浏览:
各团场:
根据《关于拨付2016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兵财企〔2016〕139号),《关于拨付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第二批)资金的通知》(兵财企〔2016〕36号),《关于印发2016年阿勒泰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地农发〔2016〕60号)和《关于申请拨付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第二批)差额资金的请示》(师农发〔2016〕108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十师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2. 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往年良种补贴资金分配分配表
十师农业局 十师财务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1
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将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存量的80%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残膜回收、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主要支持种植小麦等耕地的保护。强化政策实施的技术保障和支撑,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践,积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
(二)基本原则
1. 全师统一办法。严格按照十师统一规定的补贴对象、条件、补贴方法和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2. 注重政策衔接。首先保障对种植小麦的耕地进行补贴,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促进小麦生产稳定发展;通过调整完善补贴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多渠道增收。
3. 严格管理程序。逐级申报审核,严格把关,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到实处。
4. 实行限额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设置合理上限,防止“垒大户”。
二、 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小麦种植职工。
(二)补贴条件。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特定作物。2.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发放补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达到预期的补贴目标。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4.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保护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主动改善地力,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残膜回收等;5.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兵团退耕还草(天然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以农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种植小麦耕地,每亩补助71.58元。
三、 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与十师各团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面积为基础,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草(天然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资金拨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情况。综合考虑2013-2015年拨付各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规模和2016年各地核定的补贴面积两项因素,将补贴资金切块分配到各团场。自治区下达各地补贴资金中,含各县市辖区内生产建设兵团的小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各团场应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地区财政、兵团财政拨付各团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
(三)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由小麦种植职工据实向连支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连支委会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团场复核,师农业局核查,核实认定。师农业局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连支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场农业部门向师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师农业局审核数据,并会同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职工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形式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承办金融机构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
2016年是“三项补贴”改革的第一年,补贴资金分两部分发放,第一部分由地区财政发放848.17万元,各团场申请地区各县市财政资金到团场小麦交售地区县市财政局申请领取,详见附件2。第二部分由师财政发放276.2万元,由师财政局根据2016年各团场小麦种植面积拨付给各团场。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师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师农业局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师农业局负责组织补贴面积核实和监管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师农业局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制定、面积核准工作;师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以及兑付过程的监督。各团场主要负责农业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兑付资金、宣传解释和问题反馈等工作。团场连队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师财政、农业部门要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原则,负责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年度实施方案,经师审定后,报兵团备案。
(三)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各团场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农业广播、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职工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内容。师、团要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督管理。师、团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加强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结合、专项监督审计与交叉检查等有效形式,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纠正农业补贴政策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注重绩效考核。师财政、农业等部门将密切跟踪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适时开展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农业补贴资金及补贴工作经费分配的重要因素。每年10月30日前,各团场农业、财政科室将当年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补贴工作总结报师农业局和师财政局。
(六)联系方式。师农业局联系人:余剑,电话:0906-3379387;师财务局联系人,马建虎,电话:0906-3377174。
附件2
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及往年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制表:十师农业局 | 2017-1-16 | |||||||||
单位 | 合计 | 一八一 | 一八二 | 一八三 | 一八四 | 一八五 | 一八六 | 一八七 | 一八八 | |
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种植面积 (万亩) | 15. 71 | 2. 12 | 2. 20 | 4. 10 | 1. 95 | 1. 40 | 1. 67 | 1. 33 | 0. 94 |
补贴金额 (万元) | 1124. 42 | 151. 75 | 157. 48 | 293. 48 | 139. 58 | 100. 21 | 119. 44 | 95. 20 | 67. 29 | |
其中: 地区各县财政资金(万元) | 848. 17 | 115. 06 | 113. 71 | 222. 53 | 105. 84 | 76. 54 | 91. 30 | 72. 18 | 51. 01 | |
团场小麦交售地区县市 | 阿勒泰地区 | 阿勒泰市 | 福海县 | 阿勒泰市 | 阿勒泰市 | 哈巴河县 | 吉木乃县 | 阿勒泰市 | 阿勒泰市 | |
兵团资金 (万元) | 276. 25 | 36. 69 | 43. 77 | 70. 95 | 33. 74 | 23. 67 | 28. 14 | 23. 02 | 16. 28 | |
补贴标准 (元/亩) | 71. 58(其中地区各县市财政资金补贴54,兵团财政补贴17.58) | |||||||||
往年良种补贴资金 | 兵团资金 (万元) | 95. 03 | 2. 20 | 3. 79 | 2. 95 | 79. 52 | 1. 94 | 1. 67 | 2. 01 | 0. 95 |
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往年良种补贴资金合计(万元) | 1219. 40 | 153. 95 | 161. 26 | 296. 43 | 219. 10 | 102. 15 | 121. 11 | 97. 22 | 68. 23 | |
师财政2016年十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往年良种补贴资金(万元) | 371. 28 | 38. 89 | 47. 55 | 73. 90 | 113. 26 | 25. 61 | 29. 81 | 25. 04 | 17. 22 |
抄送:师财务局
十师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