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全面推进 “大党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7-04-05 22:05:4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师直党工委    浏览:

师市直属机关党工委是师市党委的派出机构,负责领导机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近年来,通过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考评体系,提高了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但仍然存在着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履职不尽、效率不高、问责不明等问题,党建工作和行政业务“两张皮”、“一般化”现象比较普遍,基层党组织、党员发挥作用的先进性不突出,机关(单位)的服务水平不高、作风漂浮,党员干部精神懈怠、工作不实甚至违规、违纪案件现象时有发生。

为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精神,形成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大党建”工作的新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师市党委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和师市党委书记在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层级传导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压力和问责追责,履行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工作任务,深化正风肃纪,建设勤政廉洁高效机关(单位)。

目标要求:统一思想,提高机关(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层级管理,理顺机关(单位)党组织架构及隶属关系;深化内涵,规范开展党组织各项工作,使党建和业务工作相融共促,最终达到“抓党建、促业务”的目的。严格落实问责追责制度,切实破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工作状态,努力营造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开拓创新的工作氛围,引领机关(单位)党组织努力做“落实中央决策的表率、服务人民群众的表率、推动改革创新的表率、注重强基固本的表率、弘扬正气的表率”,推动机关(单位)工作作风持续向好、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二、 内容措施

(一)规范组织设置、加强层级领导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兵团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的相关措施、办法,理顺机关(单位)党组织机构和隶属关系,解决组织领导力不强的问题。梳理机关党工委所辖的各党组织机构,按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行政职责、党员人数、隶属关系合理调整和成立行业系统党总支和设立党支部,配齐配强支部班子,指导支部规范开展党务工作,发挥保障作用。

成立党总支和设立党支部的原则:

1. 按机关各部门党组织直接统领其直(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办法,成立各行业系统党总支,负责领导下设的党支部,党总支对下设事业单位党支部的党建及绩效工作进行考核;

2. 机关各部门、二级局(挂牌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直(下)属事业单位党员人数3名及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和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设立联合党支部;

3. 没有二级局(挂牌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直(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部门,党员人数3名及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机关部门设立联合党支部;

4. 各部门、单位的离退休党员、流动(挂靠)党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归属居住区域的街道、社区党组织管理。

担任党(总)支部书记的原则:

1. 行业系统党总支书记由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

2. 已有党组的部门、单位应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由党组书记兼任党(总)支部书记;

3. 有上级党总支的,可由主管部门的副职领导或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没有上级党总支的党支部,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党支部书记;

4. 党总支及下设党支部受机关党工委领导。

配备党(总)支委员的原则:

1. 行业系统党总支的委员由下设的党支部书记兼任(设3~7名总支委员);

2. 党支部党员人数7名及以上的,设支部委员会(设3~7名支部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3. 支部委员会成员数为奇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组成;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增设纪检委员、保密委员、青年委员等,视实际情况确定委员名称。

(二)理顺组织关系、发挥党员作用

各党(总)支部要强化支部书记、委员、党员的履职意识,以上率下;支部工作对行政业务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形成目标导向不漏项、督促业务不代替、管理过程不松懈、绩效结果不跑偏、问责追责不漏人的长效制度;对党员干部要制定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约束和鼓励行为,解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足的问题。

各部门、单位要理清部门领导负责制与党支部的关系、行政领导班子和支部委员的关系,党建促业务和绩效管理的关系,实现党政同责,改变以往“党建打辅助、行政攻坚战”的做法,进入“党建督导年初行政目标制定,党建督促年中行政执行过程,党建监管行政全年履职行为,党建监控行政全年绩效成果”的“两督双监”大党建模式,改变党务和行政“两张皮”、“一般化”的现象。

党员干部要在注重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不仅能按时保质的完成好业务工作,还能在推动工作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将参与的党建主题活动与“精准扶贫”、“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服务民生的重点项目相结合,使党员干部拼搏担当、先进奉献的作用在社会各界各领域体现出来,解决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漠问题。

(三)理清工作思路、创设党建载体

机关党工委将进一步指导党(总)支部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创新党务干部及党员的学习形式,将创设的学习平台转化为推进党员干部的能力建设;继续指导党(总)支部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引导党员做表率、当标兵,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氛围。

各党(总)支部要厘清支委会、党员大会议事范围,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在机关建立“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向党支部通报制度,事业单位党支部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大“党建带群建”工作力度,创建党群共建平台,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完善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广泛、推动有力的优势,鼓励群体在社会实践中建功立业。各行业系统党(总)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群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党群共建”事宜,结合工作实际,让群团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和事业发展,提高群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行业系统类别开展不同类型的创建目标、改革目标,把每周例会、政策研究调查、完善优化工作机制等作为机关“大党建”的重要载体,主动配合党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过程中去,以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大党建”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和落实每一项工作。由机关党工委整体协调,各行业系统党总支负责,每半年召开一次现场会、推进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成党建工作分类指导、推进落实的新格局。

(四)明确工作指标、监督问责到位

机关各党组织要明确党组织隶属权责,层级问责,按照“机关党工委向行业系统党总支问责,党总支向本行业系统内的党支部问责,党支部向支部党员问责”的原则,各行业系统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开展党建工作。

机关党工委制定出台《师市直属机关(单位)党建工作监督问责办法(试行)》,确定问责对象和问责主体,设计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明确问责方式。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兵团“二十六条规定”和师市“十条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机关党工委直接深入到各党支部,针对规范支部工作、党员工作状态和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定期不定期巡查暗访和抽样检查,现场形成督查整改通知书,梳理归纳问题属性,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和向上级党组织通报,有目标性的抓好党建工作。按照统分结合、突出重点、分类考核的原则,机关党工委对机关各行业系统党(总)支部进行考核(各行业系统党总支对下设的党支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机关党工委对考核结果为“好”的行业系统党(总)支部给予支部班子0.5万元的工作经费;在直属机关(单位)党内表彰分配名额时,给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好”的行业系统党(总)支部上浮名额10%,并优先考虑干部的推荐提拔使用;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取消或提请取消党(总)支部班子成员当年在各行业领域的评优评先资格,机关纪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对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对党(总)支部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处理,取消或提请取消党(总)支部党员干部在各行业领域的评优评先资格和后备干部资格。

在思想建设方面,各党(总)支部要积极创办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和督促党员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落实学习教育制度,深刻领会和发挥“抓党建、促业务”的重要作用,明辨“虚与实”、“干与学”、“学与用”关系,建立扎实的思风、学风;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凝聚正能量,不妄议乱评,把对党忠诚做为根本政治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做为政治原则,把理想信念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督促党员自我学习,指导党员干部将政治理论运用到实际业务工作中,鼓励党员撰写工作调研材料或工作建设性建议;大力开展党员谈话谈心活动,学会善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学用结合、思行合一。

在组织建设方面,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设立行业系统党总支、党支部及选举支委,履行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掌握党组织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发挥委员职能;清理在职支部的挂靠、流动、退休党员,规范组织关系转接,足额按期交纳党费,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履行层级报批;加强日常工作的归档整理和督促检查,坚决杜绝“造台账、补台帐”等应付差事的行为;各党组织要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管好“分担区”、推好“担当人”,建立综合性党建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将是否有党务工作经历和党内表彰做为优先推荐和提拔干部的依据,切实做到考核考党建、评议评党建、述职述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在作风建设方面,各党(总)支部要坚决贯彻师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中心抓党建服务,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评比和表彰在业务工作及服务效果上有突出业绩的党员;将“德、能、勤、纪、廉、学”六大指标与行政业务挂钩,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把责任分解到年、季、月,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措施上,以对标式、阶段式的方式对接“工作限时办结制”,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杜绝支部和单位出现“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杜绝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慵、懒、散、拖”现象,杜绝党员干部在工作以外时间出现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形成上级向下级问责、组织向个人追责的机制,行政处罚和党内处分同步进行,强化工作效能和塑造党员形象;党员干部要确定年内将“办文、办事、办会”的水平提高到什么层次,承诺编写文件、信息、论文的质量和数量达到什么要求,使业务工作做到“四有”,即:有总体目标、有完成时限、有明确要求、有自我总结,确保个人能力日日有收获、年年有提高;机关党工委利用机关绩效管理工作抓手,坚持瞄准目标、跟踪过程,以工作任务的细化、量化升级到工作时间节点化、业务工作清单化的方式管理机关各部门的职能绩效目标,进一步修订机关党建考评细则,严格对照职能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按照《机关干部行为规范》要求,严厉查处相关责任人责任,解决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在年度考评中,把党建工作成效做为部门工作实际评定的重要依据,注重工作效率推进的过程和履职情况的问责追责,将阶段性的过程执行情况汇总为年度的考核结果,坚决杜绝年底突击、弄虚作假,对工作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表彰奖励、推荐提拔重用,对考核较差、群众意见大的要约谈问责。

在制度建设方面,各党(总)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各部门、单位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形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并不断充实和完善,切实有效发挥制度的约束力,时时处处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将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做为后备干部的提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内容,对照检查党员干部的工作状态和个人行为,引导党员干部忠诚履行职责,规范行使权力;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把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把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焕发出来。

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各党(总)支部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师市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上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大力营造崇廉鄙贪的清风正气;机关纪工委要加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类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引导,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设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办群众举报或反映的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廉洁自律方面违规、违纪案件,加大惩防并举工作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遏制、早处理,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进一步健全“三谈两述”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制度,加大约谈、提醒工作力度;发挥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情况的日常考核和对重点岗位的监督,促进党员干部依法行政、高效勤政、廉洁从政;在监督成果的运用上,各党(总)支部要加强对履行党内职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党内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职责,以及纠错、整改、问责不力的党(总)支部,机关党工委要严肃追责处理,并与绩效奖金、干部提任、表彰先进的份额挂钩。

(五)开展创先争优、以点带面联动

机关党工委每两年在机关(单位)各行业系统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大力表彰先进,培育先锋模范意识,用身边的“人”教育人、鼓舞人,用更多的“人”影响人、带动人;在各党支部培育党建工作亮点,编印党建优秀案例,以点带面、推广应用,力争每年创建2~3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实现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整体联动推进。

各党(总)支部要利用好北屯党政门户网、新闻媒体、微平台等,大力推进党务信息化建设,开辟专版专栏,鼓励党员干部积极投篇撰稿,确定各项宣传工作的时间节点,制定指标体系和激励办法,形成“墙内开花满城香”的宣传效应。

三、 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

各党(总)支部要时刻不忘“党领导一切”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单位核心力量建设,抓党建就是抓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抓党建就是抓单位软实力的增强,抓党建就是保证单位业务硬指标的全面完成”的理念,以“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党建工作研究、部署整体工作,紧扣抓党建促业务主题,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实效,以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业务水平提高,使推进“大党建”全面覆盖业务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入脑入心”,引领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工作状态。

党员干部要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牢记党员身份,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把党员职责融入到岗位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达到“做好本职工作,首先要当好党员;做好党员,首先要完成好本职工作”这一互补对应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深刻理解“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以理想追求、品德追求、知识追求、贡献追求来主动担当时代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机关各部门、单位完成规范设立党(总)支部及选举支委工作,报机关党工委批复;各行业系统党总支不直接留存党员组织关系,由各党支部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并规范建档存档,出现丢档或不按程序发展党员等问题,严肃问责追责。各党支部办理离退休党员、流动(挂靠)党员向街道、社区党组织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相关手续;切实履行支部委员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责,杜绝“只挂名、不履职”的现象;各党(总)支部要加强党务基本知识的学习,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层级办理党内事务,坚决杜绝非党务干部办理党内事务的情况;各党(总)支部除了要按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党建工作外,还要分重点、常规化的来全面促进业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师市机关成立由分管师领导任组长、机关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各党(总)支部书记为成员的机关“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按照师市党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安排工作任务、检查工作落实、实施考核考评;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各行业系统抓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党支部联系人制度,各行业系统党总支设专人负责沟通协调,定期收集上报党建情况。

此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政策的解读和措施的督导由师市直属机关党工委负责。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