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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S318线~北屯机场~183团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14 19:25:09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交通局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第十师S318线~北屯机场~183团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十师S318线~北屯机场~183团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拟建项目起点第十师S318北屯工业园区路口,途经北屯市场,终点位于183团团部。

项目概况:第十师S318线~北屯机场~183团公路为新建二级公路工程,由1条主线和1条支线组成。主线长50.641km,起点位于北屯市南侧,接S318线K14+500处,途经北屯市工业园区、北屯机场、丰庆湖旅游区、187团16连、187团14连、阿克达拉水库旅游区183团7连、183团8连、183团6连、183团1连,终点位于183团团部,接183团团部城镇道路。支线长10.690km,起点位于主线K18+489.16里程处,终点位于187团团部,接187团团部城镇道路。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39650万元。

二、 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占地及各类施工活动的影响,永久占地影响不可恢复。工程占地类型以荒地为主,从占地空间分布来看,工程占地呈条带状散布,总体来说工程建设对沿线的土地格局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避免大风天气施工、合理堆放物料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排放及道路上行驶汽车的二次扬尘污染,采取加强道路路面养护管理、加强机动车管理、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加强对建材类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由于项目车流量不大,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沿线地广人稀,声环境影响范围有限。

(4)水环境影响:拟建公路不涉及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工程施工期主要水污染源有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的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统一管理,施工营地设置旱厕,禁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集中处理,并循环利用,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因降雨产生的地面径流和汽车漏油产生的油污等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垃圾和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以及拆迁的建筑垃圾,上述固废如不妥善处理,会对水环境、当地景观等造成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路线设计,尽量避让或减少占用沿线耕地和林地;取料场等临时工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等,施工完毕后根据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予以恢复。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防治和缓解施工期大气污染,在有条件的路段,对新铺路面和施工便道、粉状建材堆场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有敏感点路段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的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减小汽车行驶振动和噪声,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居民和保护动物的影响。

(4)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设置旱厕,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5)固体废物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处置。弃土和废渣石,首先应尽量为工程本身利用,减少取土、占地和节约工程费用。未能利用的土石方填入取土场,之后平整场地,覆盖表土。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选址选线合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 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咨询。

(2)公示期限: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3)项目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刘亮

联系电话:0906-3354615

地 址:新疆北屯市彩玉路121号第十师交通局

传 真:0906-3352946

邮 件:276833576@qq.com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人员以及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也欢迎其他关心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您是否了解该公路的建设情况?

② 您是否赞同该公路建设?

③ 您认为该公路建设区域现存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④ 您认为该公路建设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

⑤ 您希望公路施工期减轻环境污染影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⑥ 您希望为减轻该公路交通噪声污染影响应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⑦ 您对该公路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认可?

⑧ 您对该公路建设有何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参与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提出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均可与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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