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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市第一次以案释法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7 16:01:37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司法局 浏览:
师普领〔2017〕1号
各团场、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中级法院、检察分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师市直属各单位、师市机关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师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师市第八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律师事务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拓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计划近期开展师市第一次以案释法巡回宣讲活动,宣讲活动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师市“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十师北屯市关于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独特优势,推进以案释法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师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 工作安排
(一)时间
2017年3月15日—16日,21日—24日。
(二)人员
第一组组长:秦国文(师市司法局副局长)
讲师:牛国恩(巴里巴盖垦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文锋(师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冯 萍(北屯市法院审判员)
厉永刚(师市“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
联络人员:张朋辉(师市司法局办公室科员)
第二组组长:张军红(师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讲师:王 中(兰河律师事务所主任)
罗幼琴(宇曦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新群(瑞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刘 娜(北屯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络人员:徐 敏(师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三)巡讲团场及单位的时间和顺序
第一组:北屯中学和北屯医院(3月15日),181团(3月16日),187团和183团(3月21日),186团(3月22日),185团(3月23日)。
第二组:北屯高级中学和北屯职校(3月15日),188团和师市工业园区(3月16日),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屯南社区(3月22日),184团(3月23日),182团(3月24日)。
各巡讲团场和单位会场的会标均为“2017年十师以案释法巡回宣讲”。
(四)听课人员
各巡讲团场及单位的听课人员为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
(五)讲课时长及课题
每位讲课人员讲课时长45分钟。讲课内容针对宪法、维护国家安全及反恐怖主义、维护妇女权益、预防职务犯罪、订单农业风险预防五个方面确定课题。
(六)费用
宣讲人员的差旅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律师的差旅费和所有讲课人员的讲课费由师市司法局承担。
三、 其他
各巡讲团场及单位请于3月13日下午7点之前将本团场(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等信息报于普法办邮箱或者通过腾讯通发至师市司法局白莎莎处。
各普法办接到通知后,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全面对照《十师北屯市关于执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师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联系人:张文锋 崔艳春 联系电话:3350531 3353148
电子邮箱: 10ssfjxck@163.com
十师北屯市
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