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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北屯市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发布时间:2017-05-26 10:39:01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教育局 浏览:
十师北屯市出台《第十师北屯市关于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的意见》,自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将逐步实现15年免费教育。
在现行教育免费政策基础上,“十三五”期间,分“两步走”,逐步实施15年免费教育。第一步,从 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现师市14年免费教育,即: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教育阶段3年,共计14年免费教育。第二步,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实现师市15年免费教育,即:学前3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教育阶段3年,共计15年免费教育。
对学前幼儿实行免保育费、免读本费和补助伙食费的政策,按照公用经费720元/生/年(含暖气费120元)、读本费90元/生/年、伙食费1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民办幼儿园可根据实际,在享受相应经费补助后,收取差额费用。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公用经费(含取暖费120元)按照小学生720元/生/年、初中生920元/生/年、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残疾学生)6000元/生/年、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补助,寄宿制学校提高公用经费200元/生/年的标准拨付,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给予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实施教育免费政策。按照免学费1200元/生/年、免收教材费670元/生/年、免住宿费8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三免一补”政策。按照公用经费(学费)2000元/生/年、住宿费600元/生/年、教材费300元/生/年标准,免除学生相关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