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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北屯市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1 18:02:08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环保局    浏览:

各街道办、社区、施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及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2017年普通高考、中考(以下简称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给广大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及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高考保障的相关要求,我局将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现就加强2017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北屯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主要范围为市区范围内所有噪声源,重点是文教区、居民住宅区及学校周围等噪声敏感区的建筑施工噪声、装修噪声,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社会生活噪声,以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 从6月7日至6月24日的中高考期间,每日13时至16时,22时至次晨8时,在居民文教区和学校周围采取强制性措施,坚决杜绝各类噪声源超标排放,建筑施工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期,杜绝夜间施工;娱乐经营场所要遵守执行噪声排放标准,落实降噪措施,并严格限制夜间营业时间;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要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三、 6月7日、8日及6月22日、23日、24日五天内,在居民区、学校及考场周围的施工单位要调整作业时间,减少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环保部门在此期间停止一切夜间施工审批备案。

四、 中高考期间,北屯市环保局监察部门将开展巡回执法检查,对禁而不止、擅自进行违规作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北屯市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3370731


北屯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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