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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师深化农田水利改革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13 12:03:1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水利局    浏览:

一、 十师农田水利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十师农田水利现状

兵团十师以农业生产为主,水是农业的命脉。截止2015年底,十师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约17亿元,建成中小型水库16座;建设各级灌溉渠道9000km,防渗长度2300km;修建各级排水渠6300km,机电井351眼,河道堤防、护岸等防洪工程100多公里;河道独立引水取水口20处,年均引用水量约16亿立方米(包括水利发电用水量),总灌溉面积133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88.25万亩,水产养殖水面15万亩,极大地改善了职工生活、生产条件,为十师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社会安定、民族团结、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5年度十师共建设和完成水利基本建设项目38项,其中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高效节水灌溉、节水增效示范项目等7项,小型农田水利项目3项,防洪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17项,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人饮安全等项目9项。全年累计完成投资7.11亿元。

⑴ 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项目

北屯灌区和额河一干渠灌区(兵地共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1~2016年度共实施8个年度项目,防渗改建骨干渠道144.055公里,配套建筑物156座,累计完成投资19697万元。

2015年度北屯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工程总投资4091万元;额河一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完成工程总投资6503万元。2016年完成北屯灌区和额河一干渠灌区2016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总投资4430万元。

十师为了保证大型灌区水利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实施,2002年4月成立项目法人单位十师水利工程建管局,负责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5年11月改编为第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⑵ 节水灌溉项目

十师2015年度完成的节水灌溉项目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各团场节水增效示范项目以及师市自筹建设的十师2015年高效节水项目等共7项,完成新建滴灌面积23.24万亩,实现2015年十师农田固定式滴灌面积74万亩,完成建设投资2.39亿元。

2016年度师市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3万亩,完成建设投资1.34亿元。工程建设单位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工程BT模式建设。

(3)小型农田水利项目

十师2011年—2015年共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12项,完成投资5229.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400万元。

2015年度十师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4项,项目均于当年开工并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2130万元。

十师小型农田水利项目自验由各项目团场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初步验收由师水利局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兵团有关规定和规程和技术标准开展工程质量评定和验收工作。

2、 十师水利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师大型灌区项目包括北屯灌区和一干渠灌区项目,由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前期及建设,工程建成后交付十师水利管理处运行管理。十师节水灌溉工程目前建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十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组织建设,建成后交由各项目团场管理,另一种是由团场自行组织招投标并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基本由项目团场自行组织招投标并实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经过分析调研,十师水利工程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

的问题:

一是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意识还普遍存在。虽然近年来对水利工程加强了管理,但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仍然存在,工程管理没有创新机制。

二是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完善的水利管理组织,

缺少指导和宏观调控机制,水利工程管理没有真正落实到组织、体制、产权、经营、效益等方面。水利管理处与各团场水管所分段管理水利工程,给统一管理、统一调度、节约利用水资源等带来很多弊端。

三是工程管护水平低,一些关键水利工程,特别是节制建

筑物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无经费维护,老化、失修严重,水管单位单位等、靠、要思想严重。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成后交付项目团场连队或水管所使用,由连队或水管所统一管理,由于维护资金大多由团场自筹,团场自筹能力有限,工程移交后,能够保证操作使用,但是维修、养护不够及时、到位,影响工程的长期正常使用。

四是经营能力低下,没有很好利用水利工程开展多种经营

项目,即使开展多种经营项目的,也基本无效益。

五是有些水利工程破损严重,人们普遍对水利工程发挥的

作用认识不足,水利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得力。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⑴ 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水管单位按事企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革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使用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⑵ 划分管理权限、明确管理内容

按照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各级水管单位或组织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管护维修、正常运行,保证工程设备完好,使工程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⑶ 建立健全水管单位,确定有效管理模式

灌区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主要从两方面讲:一方面是现有的水管单位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确定目标,优化管理模式;另一方面是积极组织管理者协会,在管理体制改革中使管理关系、任务、职责、目标、模式一次到位。新型的管理模式应保证水利国有固定资产不流失和工程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市场竞争机制。新建水利工程,可以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管理水利工程。

⑷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水管政策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制定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主要包括:水利工程管理面向社会化实施办法、水利固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办法、水价制定与水费计收办法、水利工程养护岁修资金筹集办法、税收扶持政策等。

二、 十师推进农田水利改革措施与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1、 农田水利改革措施与成效

2015年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市水利管理运行机制,提升水利服务能力,增强水管单位活力,充分发挥水利工作效益,确保水利安全,制定了《十师北屯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15〕97号),方案明确了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内容以及相应配套措施。

十师水利管理单位为第十师水利管理处,管理处于1995年成立,是水利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团级单位。承担辖区内的中型水库和场外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防洪度汛等工作。管理上实行事企分离,严格划分公益性职能部门和经营职能部门,将经营部门转制为水管单位的下属企业,财务独立核算。在人事管理上实行核定岗位,评聘分离的岗位管理制度。

团场内部中型灌区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均由团场负责管理,各团场均建有水管所,主要负责团场内部农业供、配水。按师市办发〔2015〕97号文要求,各团场改革用水管理方式,控制用水总量,实行用水定额管理。

2、 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情况

近几年十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部门土地治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水利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增效示范等项目资金。

2015年度十师水利工程引进BT模式(3:3:4)进行工程招投标和施工建设,付款方式为三年付清。2015年十师19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采取BT模式进行了招投标和工程建设,年底工程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2016年度十师13.3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投资1.34亿元,采取BT模式进行招投标和工程建设,付款方式为三年付清,工程于11月初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3、 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十师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兵团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3〕111号)、《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兵团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兵水发〔2015〕137号)精神,结合师市实际,制定了《十师北屯市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

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良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水利服务体系和师市直属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等。实施方案提出师市中型水库(除183团六号坑水库)、北屯灌区和额河一干渠灌区的场外水利工程,由师市直属水管单位(水利管理处)负责管理; 2015年11月底,完成中型水库及相应配套设施移交工作。水库的引水枢纽、引水渠道及水库放水闸后放水渠道200米均移交水利管理处进行管理,水库的养殖管理继续由团场负责,水库及其引水枢纽、引水渠道的一线工作人员移交水利管理处,统一执行水利管理处管理办法。团场内部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团场负责管理;各级水利管理部门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4、 农业水价情况分析

根据十师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业水价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之间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强化水费计收管理。

⑴ 分步调整水价。依据《十师北屯市水利管理体制改

革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15〕97号),按照适时调整、分步到位原则,2016年师市农业灌溉用水价格执行成本水价的70%,力争2020年达到成本水价。

⑵ 改革用水管理方式。控制用水总量,实行用水定额管理。计收办法:以当年农业灌溉斗口用水价格为基数,超过限额用水量超出部分,按规定价格的150%到200%收费。水利管理处优先保障承担供水灌区的农业灌溉用水;各团场执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收费管理办法,确保十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的落实。

⑶ 改革收费管理方式。水利工程供水全面实行计量收费,改进收费办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水费收缴率。水费收入主要用于支付供水成本和事业费等,水费结余实行专款专用,可以连年滚动使用,范围包括管理费用、工程维修费、大修折旧费等。

师市从水费中提取水利工程更新改造费和维修养护费,纳入水利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单独建帐,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统筹使用。

三、 进一步推进农田水利改革的工作

十师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健全了师市水利服务机

构、明确公益职能、理顺管理体制、畅通经费保障渠道、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水利管理能力。方案于2015年10月出台,2015年底,落实师市水利服务机构,逐步完成师市直水管单位改革工作。2016年师市直管水管单位改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并逐渐完善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将团场水管单位管理职能纳入师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理顺关系,积极推行管、养分离,科学合理定岗定员,降低运行成本。2016年落实水利工程非农业(林业、渔业等)供水及水价方案。积极推进灌区投入机制改革,摆脱单纯的依赖政府投资的局面。按照政府支持保护农业、农民的方针、政策和“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灌区工程建设和改造模式投入机制。

四、 对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意见建议

根据目前水管体制改革状况,分析十师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核定工作初步完成,下一步需要具体落实并结合水权制度改革的契机,确保水资源管理对灌区和农田水利建设的权威性和指导性,保证农田水利改革有方向、有依据。

(2)加强农田水利信息化和计量设施的建设。

长期以来,大中型灌区及农田水利骨干工程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了改造建设,但对控制性工程(取水渠首)、中型灌区的信息化建设和基础的水利计量设施没有资金投入,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作至今未落实,致使灌区的引用水量的计量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农田水利建设正常进行。

(3)进一步完善水管体制改革,加强各级水利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自身素质建设,特别是一线管护人员的综合能力培养,保证农田水利工作长期、稳定、有效开展。


十师水利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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