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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时间:2017-06-20 16:15:46 浏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和十师北屯市《关于印发2017年第十师北屯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师市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提高民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2017年,师市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7】24号)文件要求和师市办发[2017]44号文件精神,围绕城镇低保、救灾减灾、特困人员供养、医疗和临时救助等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民政局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坚持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依靠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畅通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二、 组织领导

为加强师市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师市民政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上传下达、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局精细化管理考核,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 公开形式和内容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对师市民政局承担的重大建设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并对评标结果、项目进度及时在师市政务网站公示。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标准、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要求各团场、街道社区公开救助标准、人数、人员名单、救助金额、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并在低保公示栏中公开低保对象名单、保障人数、救助金额等信息。

(二)特困人员供养:师市民政局在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标准、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团场、街道办、社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救助人数、标准、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

(三)医疗救助:师市民政局在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团场、街道办、社区在师市门户网站公开救助人次、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

(四)临时救助:师市民政局在十师北屯市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团场、街道办、社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救助户次、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

(五)减灾救灾:一是灾情信息:灾情发生后2小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受灾基本情况(受灾面积、受灾人数、成灾面积、绝收面积,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倒损房屋间数、户数、经济损失等);救灾工作动态。二是因灾倒房:对经审批的因灾房屋坍塌对象在团场、街道社区张榜公布或通过媒体公布。主要内容是:补助资金数量,建房户(户主)名单、建房补助标准,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及责任人等。三是冬春救助:由灾民所在团场、街道社区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团场、街道社区根据结果报相关科室审核后报师市民政局审批。最后将救助对象在所在团场、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四是救灾捐赠: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师市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

(六)政策解读:师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公示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师市政务网站发布,及时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七)回应社会关切: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八)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师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公示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镇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 工作时限

2017年12月31日前,阶段性工作及时进行公开。

五、 联系人

(一)重大项目信息公开联系人:

王晨龙 十师北屯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906-3379967

(二)社会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

张冰冰   十师北屯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906-3328133

(三)减灾救灾工作联系人:

卓红刚 十师北屯市民政局

联系方式:0906-3322254 17799066041

(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责任人: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0906-3370096

(五)落实“五公开”工作联系人: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0906-3370096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