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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 12:30:11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卫生局    浏览:

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在十师北屯市疾控中心参加过从业人员体检的同志,请携带体检费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及农行借记卡复印件(农行卡姓名和身份证姓名一致,复印到A4纸同一面上),到疾控中心办理退款事宜。联系电话:18719910212,请相互转告,清退工作最后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经联络、公示无法退还的,过期全部上缴师市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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