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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关于师市疾控中心清退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卫生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03 11:31:59 |
标题: | 关于师市疾控中心清退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07-03 00:00:00 |
关于师市疾控中心清退从业人员体检费用的通知
发布:卫生局 时间:2017-07-04 21:39:38 浏览:
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12日期间在十师北屯市疾控中心参加过从业人员体检的同志,请携带体检费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及农行借记卡复印件(农行卡姓名和身份证姓名一致,复印到A4纸同一面上),到疾控中心办理退款事宜。联系电话:18719910212,请相互转告,清退工作最后截止时间为7月10日。经联络、公示无法退还的,过期全部上缴师市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