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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双合格”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16:19:26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妇联    浏览:

各团场妇联,北屯高级中学、北屯中学、北屯幼儿园、小红花幼儿园、明珠幼儿园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兵团“十三五”时期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兵团妇联、兵团教育局、兵团关工委决定组织开展“双合格”家庭教育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表彰一批在“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 好家长:具有父母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掌握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和方法, 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兵团精神,引导家庭成员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家庭观、国家观和民族观,时时处处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有良好的家风家教,注重培养儿童的优良品质、健康人格和良好行为习惯,善于与子女沟通,共同营造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氛围;遵纪守法,言传身教,以良好的道德修养为子女做表率;子女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 好孩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加强民族团结,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热爱科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二、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原则和条件开展“双合格”表彰推荐工作。所推荐的典型要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请于7月15日前将“双合格”表彰推荐材料(一式2份)报师市妇联,同时报电子版。

联系电话:0906-3905192


十师北屯市妇联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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