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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党干字〔2017〕20号
中共第十师188团委员会:
经中共第十师北屯市第七届委员会2017年度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郭洪江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8日计算;
同意郑斌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8日计算;
同意路明珠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8日计算。
中共第十师北屯市委员会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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