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志超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4 11:51:46 信息来源:组织部
编辑:张建光 浏览:
师市党干字〔2017〕28号
中共新疆屯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经中共第十师北屯市第七届委员会2017年度第22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耿志超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15日计算;
同意肖辉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3月15日计算;
同意陈勇同志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6年6月8日计算;
中共第十师北屯市委员会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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