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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师法律援助中心“三举措”绘制法律服务新蓝图

发布时间:2017-08-28 16:06:04    信息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编辑:司法局    浏览:

十师始终坚持把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首要任务,将法律援助标准体系建设作为服务民生的指引,“以标准树形象,以标准提质效”,全力推动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努力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一是强化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结合群众需求,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和受理等职能。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在法定审批环节时限内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援助条件、证据材料齐全的案件申请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不属于援助范围的认真倾听、耐心解答,引导来访人寻求其他解决途径。继续推行12348热线服务,为群众提供即时性、便捷化法律服务。

二是提升质量,加强案件质量管理。指派专人对结案卷宗归档装订规范化情况进行审查,根据卷宗材料齐全性、材料格式规范性、卷面书写整洁性、调查取证详实性等多项指标综合考评案卷质量。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和评查评议制度,采用填写案件监督表和质量监督卡、开展电话回访等多渠道征询受援人对办理程序、事实认定、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和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案件办理质量及承办人员服务质量。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群体性案件办理长效机制,办案人员定时报告,援助机构全程督办,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优质化,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创新载体,打造法律服务新格局。十师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十师党委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点,拉开了十师律师接访工作的帷幕。按照信访制度改革中“访诉分离”要求,依据《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结合十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实施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制定了重大敏感群体信访案件备案制度、定期回访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要求律师在接待信访当事人时,须认真听取信访人陈述,严格填写《律师接访(咨询)登记表》,结合信访人和信访案件实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化解矛盾纠纷。司法局将定期对律师值班接访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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