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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师市机关(事业单位) 党支部工作目标考评细则

发布时间:2017-10-17 15:06:15    信息来源:师直党工委     编辑:师直党工委    浏览:


考评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得分

4

1

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列入“三会一课”制度中;认真组织开展“讲读一本书”、“干部讲堂”、“道德讲堂”等学习活动。

1.5

学习活动未记录或未考勤的每少1次扣0.1分,党员参学率低于90%的每人扣0.25分;专项教育活动未安排和组织的扣0.5分;党员每人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或论文,每少1人次扣0.1分。


2

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求,开展党日活动;支持工青妇工作。

2

支部全年独立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0.25分;未参加师市组织的各项临时性活动、会议等每次扣0.1分;凡属师市大型活动的,按参与率计算得分;符合条件而未及时成立相关工青妇组织的扣1分,开展的工作无记载、无信息的扣0.5分(不符合成立条件的,取平均分)。


3

教育。坚持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及时帮助解决思想上的问题;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

0.5

未组织开展党员谈心活动(以谈话记录为准)扣0.5分,谈心谈话内容不实的扣0.25,未协调解决党员思想、生活等方面问题的扣0.25分。


3.5

4

支部班子。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1

支委缺额(离岗)3个月未改选或增补的扣0.25分;班子成员民主测评满意率未达90%的扣0.25分。


5

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半年有自查、年终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党支部专题研究“大党建”工作,按年度向支部党员、上级党组织进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1

支部工作无计划、无总结分别扣0.2分;未按时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工作的扣0.2分;未专题研究“大党建”工作的扣0.2分;未向支部党员、上级党组织述职的扣0.25分。


6

发展党员。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按程序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预备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

未按程序进行党员发展工作的每人次扣0.2分。


7

收缴党费。支部每半年(6月、12月)向上级党组织足额交纳党费。

0.5

支部不按时或不按标准交纳党费每次扣0.25分(以票据审查时间为准)。


1.5

8

作风建设主题实践。认真落实中央和兵师党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联系部门工作实际,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单位),改进作风,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1

支部监督作用不突出,党员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经查属实的不得分;出现不遵守工作纪律,督促检查后受到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0.2分;未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的不得分(例:“共产党员示范岗”、“志愿服务”等)。


9

联系和服务群众。深入开展“一带二”活动,密切干群关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0.5

未开展 “一带二”活动的扣除0.5分、无相关资料档案的扣除0.25分。


4

10

坚持教育。以学习贯彻新“准则”、“条例”为重点,开展经常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等教育;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党员遵章守纪、反腐倡廉的思想意识。

1.5

未专项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扣0.25;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每次扣0.5分;全年支部廉政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少1次扣0.2分;党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分。


11

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

1

单位(部门)未层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1分,未进行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扣0.5分。


12

加强监督。加强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

1.5

未进行党务公开扣0.5分;未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的各扣0.5分;未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7

13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承诺制度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

5

1.“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每季度少1次扣0.25分;按月召开支委会,每少1次扣0.2分,内容不符要求每项扣0.2分;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支委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少1人次扣0.25分,党课主题、提纲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2.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组织)生活会程序不符和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党员领导干部未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每人次扣0.2分;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未落实逐级评价制度或评价不规范的每人次扣0.2分;

4.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无支部书面承诺的扣0.25分,党员书面承诺每少1人扣0.1分;承诺不实每份扣0.1分;每季度评诺少1人次扣0.1分。


14

工作创新制度。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在教育形式、活动内容、组织生活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效果突出;形成各级各类、各具特色的“大党建”工作示范点,有经验、有做法、可运用、可推广。

1

在师市“大党建”、兵团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会、推进会、交流会中做示范或介绍经验的每次得0.1分;支部受到师直党工委及以上表彰的得0.5分。(合计不超过1分)


15

工作台账制度。适应党建工作需要,运用科学手段做好支部工作记录和活动记载,形象真实反映支部工作。

1

党支部日志记录(内容、格式)不完整、不规范的酌情扣分;台账弄虚作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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