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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师河长制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2-04 11:35:07    信息来源:水利局     编辑:张建光    浏览:


师河长办﹝2017﹞1号

                                     

各团场、水利管理处:

按照兵团河长制领导小组、阿勒泰地委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第十师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7年11月28日至30日间,依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第十师北屯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师市各团场、水利管理处展开了河长制工作检查。为强化各单位的责任意识,推进十师“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现将此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做的较好的单位

此次检查中,仅183团、187团、水利管理处按照规定制作、完成了树立河长制公示牌的工作,对此提出表扬;特别是十师水利管理处的河长制工作档案、“一河一湖(坑塘)一库一档”资料分门别类、信息较全,各团场可参考学习。

二、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是大部分单位未制定连级河长制工作六项制度;二是大部分单位未以红头文件的形式指定保洁员和巡查员;三是大部分单位未展开巡河(湖、库)工作,没有巡河记录;四是大部分单位未与下级单位签订河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五是大部分单位的河长制工作档案资料较为零散,没有装订、入档;六是大部分单位未建立“一河一湖(坑塘)一库一档”;七是大部分单位未定期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没有会议纪要和图文资料。

三、具体存在的问题

1.181团:应立河(段)长制公示牌11块。其中师立河长制公示牌3块,版面已更新;团立河长制公示牌2块,已完成制作;连立河段长公示牌6块,未制作完成。

2.182团:应立河(段)长制公示牌8块。其中师立河长制公示牌2块,版面已更新;团立河长制公示牌5块,未制作完成;连立河段长公示牌1块,未制作完成。

3.184团:应立河(段)长制公示牌4块。其中师立河长制公示牌1块,版面未更新;团立河长制公示牌2块,未制作完成;连立河段长公示牌1块,未制作完成。

4.185团:应立河(段)长制公示牌4块。其中师立河长制公示牌3块,版面未更新;连立河段长公示牌1块,未制作完成。

5.186团:应立河(段)长8块。其中师立河长制公示牌2块,版面已更新;团立河长制公示牌2块,为制作完成;连立河段长制公示牌4块,未制作完成。

6.188团:应立河长制公示牌51块。其中师立河长制公示牌1块,版面已更新;团立河长制公示牌50块,已完成制作10块,未完成40块。

四、整改要求

1.各单位在12月底之前完成河长制公示牌版面更新和制作。

2.各团场在12月底之前制定完成连级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并以红头文件下发(没有红头文件的,需盖公章)。

3.各单位在12月底之前确定保洁员、巡查员,并以红头文件下发;巡查员一个月巡河(湖)、巡库一次,保洁员一周巡河(湖)、巡库一次,记录巡河记录,保存图文资料。

4.各单位在12月底之前完成河长制工作建档、“一河一湖(坑塘)一库一档”建档工作;河长制工作档案应分门别类,至少包括河长制工作相关文件、河长制工作制度、河长制巡河记录、河湖名录调查等多项内容;“一河一湖(坑塘)一库一档”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十师“一河一湖(坑塘)一库一档”工作的通知》(师水电﹝2017﹞118号)。

5.各单位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会,记录会议纪要,留存图文信息。

6.各单位在12月底之前完成河长制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并报师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7.181团、184团、185团、186团在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界桩浇灌、树立工作。

8.各单位在2018年3月1日前完成建立河长制“一河一湖(坑塘)一库一策”工作。

以上是此次检查的通报情况,请各单位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第十师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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