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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制度的通知》(国能煤炭〔2013〕476号)、国家发改委《关于转变职能改进和加强煤炭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4〕36号)、兵团工信委《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兵工信煤电〔2014〕160号)、《关于上报生产计划的通知》(兵工信煤电〔2016〕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兵工信煤电〔2016〕143号),我委决定对新疆准南东煤矿、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公司和布克赛尔一号井予以核增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1日。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
受理处室:煤炭电力处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建设巷8号
受理电话:0991-2896820
电子邮箱:nengyuanchu@163.com
附件:兵团煤矿生产能力及生产要素变更表
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附件
兵团煤矿生产能力及生产要素变更表
序号 | 矿井名称 | 目前生产能力(万吨/年) | 公示生产能力 (万吨/年) |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 变化情况 |
1 | 新疆准南东煤矿 | 9 | 60 | (新兵)MK安许证字〔660775G2Y3〕 | 产能增加 |
2 | 新疆屯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分公司和布克赛尔一号井 | 9 | 50 | (新兵)MK安许证字〔661007G2Y2〕 | 产能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