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北屯市欢迎您!

水土保持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20 12:55:23    信息来源:法律出版社     编辑:张建光    浏览:

第三十五条 在水利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赢得组织单位和个人,以天然沟壑及其两侧山坡地形成的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地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保护性耕作等措施,进行坡耕地和沟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释义:本条是对水力、风力、重力侵蚀地区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的规定。

一、针对不同侵蚀类型采取科学合力的水土保持技术路线。水力、风力和重力侵蚀的特点和规律不同。从多年的水土保持实践来看,在水力、风力和重力侵蚀地区,根据不同侵蚀的特点及其流失规律,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建立综合防护体系,能够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减轻水土流失危害。

二、水力侵蚀是指土壤及其母质或其他组成物质在降雨、径流等作用下,发生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包括面蚀、沟蚀等


hack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