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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2017年度兵地确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发布时间:2018-01-11 17:34:22    信息来源:阿勒泰地区行署网站     编辑:张建光    浏览:

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兵地确权工作会议精神和地委关于兵地确权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深入县市、团场现场指导,积极协调。通过各县市、团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阿勒泰地区2017年度兵地确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截至目前:

一、阿勒泰市已与十师北屯市行政界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行政区划协议,并已勘界埋桩,相关资料已逐级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阿勒泰市已与十师188团就土地确权达成一致意见(188团给阿勒泰市留出一块位于省道319线以西、国道216线以南、乌伦古湖旁1千余亩的三角地作为阿勒泰市通往萨吾尔山转场牧道);阿勒泰市与十师181团(一营和团部片区及阿克铁克夹山子片区)就土地确权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并落实了土地勘界作业单位。阿克铁克夹山子片区(阿勒泰市1088亩土地)确定人随地走的原则,整体划入十师181团。关于阿勒泰市1088亩土地上的农牧民安置、政策协调问题,阿勒泰市和181团正在沟通中,沟通协商好以后,阿勒泰市和188团、181团两个团场土地确权协议同时签订。

二、哈巴河县与十师185团已就土地确权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并落实了勘界作业单位。目前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已进点进行外业勘界作业。

三、在吉木乃县和186团签订土地确权协议的基础上, 2017年11月30日,地区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完成了186团土地勘界确权内外业工作,并已埋设界桩,成果通过了兵地联合验收。由于吉木乃县和186团对口岸土地管理权有争议,政府没有授权,县国土资源部门没有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四、福海县与兵团十师5个团场,即188团、187团、183团、182团、190团(原190团于2007年并入188团,但并入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协议书)共5个驻县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协议书》。即188团、187团、183团使用的国有土地已划入北屯市属于行政辖区,属于行政区划勘界,此项工作已由地区民政部门予以上报行署确认。2017年6月底,兵团十师182团委托地区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对兵团十师182团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勘界确权,11月30日,地区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对兵团十师182团土地勘界工作已完成,界桩已埋设,并通过了兵地联合验收。 12月7日,福海县对十师182团、188团2连、5连核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全部完成了兵地确权工作。

五、2001年6月15日,青河县和十师183团独立营,签订土地确权协议书。2017年11月16日,青河县政府给183团独立营1、2连核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书,对3连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了勘界确认。(蒲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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