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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党委正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30 11:00:54    信息来源:兵团政务网     编辑:张建光    浏览:
作者:潘瑞雄 李媛媛

1月26日,兵团党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书颁发仪式。随着6位法律专家和律师接过兵团党委颁发的法律顾问聘书,成为首批兵团党委法律顾问,兵团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方略。2017年11月2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兵团工作委员会、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权的决定》。2018年1月18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又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决定>(草案)的决议》,自2018年2月1日起,兵团将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这是兵团发展史上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在此背景下,兵团党委首次聘任法律专家和律师为法律顾问,是兵团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

刚刚受聘的兵团党委法律顾问潘晓燕表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讲政治、敢担当,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全力以赴为兵团党委做好法律服务,客观公正提供法律意见,为兵团深化改革、法治兵团建设贡献力量。

据介绍,建立兵团党委法律顾问制度,旨在不断提高兵团法治工作的站位,为加强法治兵团建设、深入推进兵团党委依法执政、兵团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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